近年来,校园伤害案件与日俱增,法院在审理过程发现,当事人常常因自己的孩子受到伤害而情绪激动,在损害赔偿责任的分担上双方当事人之间、学校和家长存在比较大的分歧;另外校园伤害案件具有群体性和矛盾易激化的特点,因此在处理过程中调解难度大。笔者仅对连云区法院2006年?2009年受理的校园伤害案件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

一、存在问题

2006年以来,连云区法院共受理校园伤害案件17件,调解2件,调解率仅为11.8%,学校和家长在责任分担上往往无法达成一致,最后大多以判决结案,无法将矛盾真正化解。

二、调解难度大的原因

1、在校园伤害案件审理过程中,当学校在履行教育、管理、保护职责过程中有明显过错,导致在校学生的受到伤害并产生了一定的损害后果,适用过错原则。但是当学校与学生对损害的发生无过错时,如何适用法律:是按照《民法通则》意见第157条规定,学校只承担对受害学生补偿义务,还是按照《民法通则》第132条,依据公平责任原则由学校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一直存在较大分歧。

2一些教师的责任心不强,往往只注意课堂上的管教,而忽略了学生在课间休息时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同时缺乏一些医疗基本常识,导致受伤学生延误治疗。在该院处理的一起校园伤害案件中,一位刚上初一的孩子,在学校被另一位同学撞倒在地,出现呕吐现象,老师得知后,并没有立即送医院或告知家长,结果导致该学生差点送命。在调解中,对于责任承担,学校、家长互不相让,最后以判决结案。

3、家庭教育方面的因素。现代社会紧张忙碌的生活节奏,很多学生家长将对子女的教育过分依赖于学校,而学生在校时间较长,课余作业负担较重,致使家长和子女缺少足够的时间交流和沟通;不少家长本身的思想文化素质较低,难以提供给子女良好的家庭教育,一旦出事,就把责任全权推给学校。

4、在调查的大多数案件中,有些受害方除诉请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外,同时要求大额的精神损害赔偿。因索赔款额较大,使案件难以调解结案。

三、对策和建议

1、从学校方面来说,首先学校应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安全管理、治安保卫、教学安全、物品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并将制度落实到人,认真履行自己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和保护义务。第二要加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增强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对教师进行一些基本医疗知识的培训,使受伤害的学生能第一时间得到救治。第三在向学生传授文化知识的同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学校和学生家长要强化安全意识,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第四、学校应在校内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学生出现不必要的碰撞、踩踏事件发生。不让低年级的学生从事一些与其年龄不相适应的工作,避免意外损伤。

2、从家庭方面来说,家长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应重视引导、教育子女,关心他们的健康成长,特别是必要的安全常识教育和良好行为品德的培养。同时对于家长,也应该提高自身的法制知识和相关内容,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家庭氛围和环境。

3、多进行法律宣传。对于法院来说,应该多与学校、社区联系,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如开展模拟法庭进社区活动、开展社区共建活动。多项措施并举共同预防、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