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启东法院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以健全相关机制为抓手,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成效。

一是完善高效审判的机制。除标的额达50万元以上的案件和因法定原因必须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外,其余案件均按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5%,平均审限为20.74天,扣除送达和当事人答辩时间,个案实际平均审限为5.74天。二是完善司法民主机制。今年,启东法院试行了分类陪审模式,除继续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外,还根据案件类型,确定职业最相近的陪审员共同审理案件,有效提高了陪审质量。普通程序案件基本上都已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并能结合案情,由从事纪检、工会、妇女等工作的陪审员参与审理,既保障了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权,又提高审判活动的透明度,增强了当事人对合议庭的信任。三是完善巡回审判机制。各法庭、民一庭积极安排合适的案件,到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镇调解中心、交警机构进行巡回审判,并在市社会矛盾调解服务中心、交警机构设立了巡回法庭。通过巡回审理,向群众宣传法律,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群众共同参与纠纷调处工作。今年,启东法院对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分别规定了20%40%的巡回审判比例,进一步扩大审判活动的社会效果。四是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努力争取“案件事了”的审判效果。在法院和各个法庭设立了人民调解窗口,满足了群众对法律知识和快速解决纠纷的需求。联合市总工会,建立了劳动争议统一委托工会诉前调解的工作机制,发挥工会组织的特殊优势,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成企业的健康发展。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接受业务培训、观摩法庭审理、开展工作交流,从源头上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五是完善联动执行机制。去年底,启东法院在市委的领导、支持下,正式启动了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并以市委名义正式下文。借助执行联动机制,启东法院认真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按照穷尽一切执行手段、穷尽一切执行财产的标准,采取媒体曝光、司法制裁等方式,惩治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努力做到应执尽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