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司法紧随时代步伐,创造性地填补和弥合法律与现实之间的脱节,有针对性地解决现实难题,是对司法本质属性和自身运行规律的重新评估。法律是僵硬的、滞后的,但司法不能僵硬、滞后,司法仍然必须始终如一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当前,在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些环节和领域中仍然存在脱离国情、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现象,法官远离市井,坐堂问案,教条保守,拉大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降低了法院在人民心中的形象。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强调,司法越贴近民众,人民就越信任司法,要树立平民意识、甘当“平民法官”。

当今中国社会仍是一个法治传统和意识非常薄弱的国家,在最广大的农村地区,传统和道德仍然是群众处世的主要标准。而我国现行许多法律都是渊源或移殖于海洋文化的西方,是泊来品。作为人民法官程式化地运用这些法律,在适用过程中,必定会与我国几千年积淀的农耕文化产生一些矛盾或冲突。身穿法袍、手举法槌、坐堂问案、保守中立的庭审方式,与中国乡土社会的实际和民众的传统观念有一定距离。老百姓更喜欢走进田间地头、农家小院与他们零距离接触的“平民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指出“过去人们常常把被动性视为司法自身的规律,这从‘不告不理’和每一个具体个案中来看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从我国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和现实国情来看,能动司法更加符合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这将改变人民法官的思维方式及工作方式,变被动为能动,促进法官司法能动性的发挥。定纷止争,化解矛盾,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首要职能。而将法律的理念注入乡土习俗中,在法律底线内寻求相对合理的、让当事人能够接受的裁判方式应当是基层法官发挥司法能动性的最佳追求。正在热播的电视剧《苍天》通过新中国第一代人民法官马锡五的言行,生动地诠释了什么是司法为民,如何实现司法为民,观之令人心潮澎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马锡五式的审判方式贯穿其中的实事求是、调查研究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精神,永远不会过时,永远是人民司法工作的传家宝。如今,老百姓仍然需要像马青天一样的“平民法官”,不仅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生命力所在,也是法治社会和人们良知的回归。

目前,人民法院至上而下倡导的能动司法,对人民法官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法官,能谦虚地脱下身上的法袍、放下手中的法槌,深入群众,把法律语言转换成符合法律精神的群众语言,使群众听得清、看得明;能够放下架子,远离清高,深入基层走访当事人,了解案情,以案释法,让群众对法官办案看得见、摸得着、听得懂。这样的“平民法官”才是老百姓期盼的人民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