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骗礼金假婚姻 诈骗钱财受刑罚
作者:陈杰 发布时间:2009-10-13 浏览次数:677
本网盐城讯:合伙“放鸽”作结婚秀,实则诈骗钱财。近日,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处被告人时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二被告人均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被告人王某与她人(自称姓项)计议,以为其儿媳被告人时某介绍对象为名,骗取别人财物。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被告人王某、时某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属共同犯罪。鉴于被告人有自首和积极退出赃款,逐作出上述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