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不服纠纷调处,竟然将民警抓成轻微伤。近日,江苏省响水县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武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2009561930分左右,民警苏某、韩某接到报警后至响水镇李某家出警,到达现场后出示警官证并表明身份,依法处理被告人武某和李某家纠纷。经调解未果,民警要求双方到派出所处理,被告人武某拦住李某夫妇不让民警将其带走,民警苏某在制止时,被被告人武某抓伤颈部。经法医鉴定,民警苏某身体损伤构成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武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被告人武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