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法院执行局自行成功变卖一房产
作者:蔡建华 发布时间:2009-10-12 浏览次数:600
本网常州讯:近日,金坛法院执行局在第十六法庭召开一起执行房产变卖会,会场上方是执行局组织的合议庭,下方是五位手持报价牌的竞买人。变卖会公正有序地进行中……最后陆某以最高价竞买成功。
金坛法院执行局涉及被执行人王某案共有4件,标的大,立案时间长。经查被执行人王某仅有座落于金坛市经济开发区别墅1幢。本院依法对该房产进行拍卖,三次拍卖均流拍,第三次拍卖底价为80万元。三次拍卖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但未产生任何实质性效果,申请人焦急万分。金坛法院院领导及局领导大胆决策自行变卖。由承办法官发出变卖公告,公告内容:房产位标、土地、建筑面积、结构等;变卖底价;报名、竞买程序和时间。公告期满后承办法官将案卷交由局综合科,综合科登记竞买人名单并发竞买通知。因程序公正、公开、到位,有五位竞买人参与变卖会,陆某出最高价82万元而竞买成功。申请人的债权基本得到落实,由焦急变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