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不断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推行并完善“内有五层阶,外有五条路”的诉调对接工作新机制,收到了良好效果。

该院的具体做法是:“内有五层阶”即在法院机关和各人民法庭成立调解室,配备必要的物质装备和办公室,使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实现零距离衔接,在案件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可以进行诉前调解,当事人同意的,引导至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案件调解不成或当事人不愿调解的,进入诉讼程序,由立案庭调解小组对起诉的案件实行立案调解;进入审判程序后,在庭前和庭审过程中适时组织调解;承办法官调解不成的,业务庭庭长负责再次调解;审判庭不能调解结案的,分管副院长或院长亲自组织调解。“外有五条路”即聘请镇村威望较高的人士担任法院特邀调解员,从中进行调解;通过基层村镇组织和人民调解组织让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邀请人民陪审员、当事人双方都较为信任的人员参加庭审,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委托工会组织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解;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促成有关单位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