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骗局 害人害己
作者:陈文婧 发布时间:2009-10-12 浏览次数:707
本网南通讯:网络本是虚拟世界,网络爱情的真实性自然会大受质疑。无业青年胡某利用网上征婚、聊天等方式骗取被害人弓某、刘某钱财共计人民币38840余元,涉嫌触犯刑法,日前被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2008年7月,胡某在一征婚网站以谈恋爱的形式认识了被害人弓某,并博取了弓某的信任,后与其同居。至2009年4月,胡某共骗取被害人弓某人民币21800余元,在弓某发现被骗与胡某断绝来往后,胡某多次以电子邮件、邮政信件等方式,传播弓某的个人信息和有关照片,对其进行侮辱和骚扰。2008年10月,胡某又通过QQ聊天的方式,骗取了被害人刘某的信任,至2009年2月共骗得刘某人民币17040余元。刘某发现被骗后,找到了胡某,并迫使其归还了被骗钱款。案发后,胡某将笔记本电脑1台折价人民币2100元,退还给被害人弓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胡某在庭审中能自愿认罪,且系初犯,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