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快速稳妥执结了一起社会影响极大的非法办幼儿园案。目前,该园关闭后引起的善后事宜已得到妥善安置,学生家长、幼儿园老师情绪平稳。

镇江新区某幼儿园系王某及其合伙人在未经审批取得合法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开办的。该幼儿园开办后,由于存在园舍和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等诸多隐患,被镇江市京口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于2009513日作出责令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被处罚人不但不及时履行,而且还继续招收学生。直接威胁到被招收幼儿的生命安全,在社会上产生极为恶劣的影响,人民来信向雪片一样投向上级领导部门,引起了镇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高度重视,镇江新区党工委李小平书记亲自批示,管委会副主任仲新福主持协调该园关闭相关事宜。

2009918,镇江市京口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于向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立案后,迅速交由执行局长负责执行。承办人收到案件后,立即审查卷宗材料,制作执行文书,并于当日中午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材料。看门的幼儿园工作人员以园长不在,在校教师无钥匙开门为由拒不开门。该院办案人员遂依法张贴执行令,责令被执行人等立即关闭幼儿园。次日凌晨,该院执行人员找到被执行人及其合伙人,并将其传唤到法院,对其开展疏导教育,加强法律释明。讲清办理幼儿园的条件、程序,明确办学要有营业执照、食堂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责任书和办学许可证,从教幼师要有相关从业证件等,存在多种事故隐患;讲清未经审批办理幼儿园的危害和法律后果,如行政处罚,出现幼儿受伤、食物中毒等问题的行政、民事以及刑事责任。经过3个多小时说服教育,被执行人表示接受行政处罚,自行关闭幼儿园。

为使幼儿园关闭后,在原幼儿园学习生活的学生能得到及时、妥善地安置,该院于928日下午,与社会发展局、姚桥镇政府召开协调会,协商解决原幼儿园的学生安置问题。协调会上提出,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办学监督,消除事故隐患。新区社会发展局也明确提出,加强幼儿园管理,根据居住人口、适龄幼儿数调整幼儿园的布局,提高幼儿园的正规化、现代化建设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幼儿教育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