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江苏省大丰法院全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落实市委、市政府“三服务”工作,切实解决了江苏宝丰特钢有限公司诉讼中的执行难问题,赢得了大丰市委、市政府、大丰市浙江商会、江苏宝丰特钢有限公司的赞扬。

20071010,江苏宝丰特钢有限公司与内蒙古智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智信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智信公司向宝丰特钢有限公司提供高碳铬铁,合同对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同年1015日,江苏宝丰特钢有限公司向智信公司支付预付款263.084万元,但智信公司未按约提供货物,江苏宝丰特钢有限公司多次派人去内蒙古追要货物但对方既不交付货物又不退还货款,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江苏宝丰特钢有限公司资金周转困难,遂向大丰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及时挽回企业损失,大丰法院立案后,院长沙长河亲自过问,詹荣安副院长直接靠前指挥,民二庭吴淮平庭长跟踪督办,王龙璋法官具体承办对智信公司与另一家玉祥公司经营范围相同,财务帐目混同认定为是滥用公司人格,第一时间对玉祥公司的银行帐户实施冻结。200811月,判决生效后副院长詹荣安亲自带队,执行局副局长倪巍峰(先后三次远赴内蒙古,在困难和挫折面前不气馁、不退缩、不言败,能够以一种韧劲、冲劲、干劲,一往无前,攻坚克难)具体承办,于200812月份冒着零下27度的严寒,到内蒙古为企业成功执回标的款108万元。

2009年市委、市政府召开“三服务”活动后,大丰市人民法院开展“百民法官进百家企业”活动,对江苏宝丰特钢有限公司面临的资金困难,尚有155.084万元未执行到位的情况,沙长河院长等一班人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针对被执行人在外地,所在地法院、政府不配合,被执行人扬言采取暴力措施对倪巍峰副局长实施报复的情况制定了详细执行计划,倪巍峰副局长在被执行人组织不明真相的群众围攻且对其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果断的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对被执行人的车辆、房产依法进行处置,纪检组长吴汉国对被执行人进行法制教育,迫于各方面的压力促使被执行人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被执行人于近日将余款155.084万元及迟延履行金、执行费用192万元全部履行完毕。此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