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途休息被扎伤 工伤认定获支持
作者:陈萍萍 发布时间:2009-09-30 浏览次数:1037
本网镇江讯:加夜班中途休息,不幸被铲车扎伤,用人单位拒绝赔偿,将工伤认定部门告上了法庭。日前,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因工伤认定引起的行政案件。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田某与某电子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工间休息是职工劳动过程中的客观需要,是工作的一部分,视为工作时间。田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书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依法应予以维持。法院最终判决田某的伤情应认定为工伤,某电子有限公司按工伤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