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西团法庭采用“三贴近”化解矛盾
作者:董正远 李勇 发布时间:2009-09-29 浏览次数:558
本网盐城讯:“谢谢法官为我做主,总算生活有保障了……”,近日,江苏省大丰市西团镇老农王某紧紧握住来到自己家中巡回办案的承办法官的手,激动不已,泪流满面。
八十余岁的王某生有两个儿子,夫妻两个由两个儿子赡养,妻子由大儿子赡养,王某由小儿子赡养,妻子去年去世后,小儿子觉得自己经济条件差无力独自赡养父亲,要求哥哥与自己一同承担义务,大儿子觉得自己的赡养任务完成了,不想尽义务,害得做父亲基本生活保障都难维持,无奈之下,把两儿子告上了法庭,经法官调解,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
大丰法院西团法庭本着“能调则调,判调结合,说服为主,判决为辅”的原则处理民事案件,在尽可能让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情况下,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2009年以来,该庭共受理各类案件600多件,审、执结各类案件500多件,结案率达90%,服判率98%;调撤案件342件,调撤率达70%;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的好评。
大丰市法院西团法庭通过构筑“三贴近”司法理念引导法庭工作,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服判息诉化解干戈和以执行和解为主要工作特色,该庭在辖区内设立10余个巡回办案点,现场接访,现场咨询,现场化解纠纷;树立“贴近农业”司法理念,大力开展专项司法服务,对于一些坑害农民利益,贩卖假药的不法商贩进行有力打击,维护农民的正常生产活动;树立“贴近农民”司法理念,充分运用调解功能促和解,使当事人双方服判;该庭还树立“贴近宗旨”司法理念,终极实现“案了事了”,做到“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越乡镇”,该庭为了在农忙时节减轻群众的诉累,方便群众诉讼,在确保正常工作时间接受群众诉讼的前提下,开设假日法庭,实现了5年无上诉发改案件,最大限度地解决社会矛盾,维护一方平安,为新农村建设做出了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