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三卡”在法官律师之间构建防火墙
作者:杨洁 邹莉 发布时间:2012-03-19 浏览次数:330
“如果您发现法官和律师有不正常交往,涉及违法违纪行为,可以填写在廉政监督卡上,送往本院纪检部门或上级纪检部门。”3月14日一大早,宿豫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杨宁向来院立案的大兴镇农民马永山发放《廉政监督卡》。
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是宿迁法院在规范法官和律师交往行为一项措施,该卡与《律师办案质量监督卡》、《法官与律师会见登记卡》统称为“三卡”。谈起设立三卡制度初衷,宿迁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庄永之告诉笔者:“三卡制度是为了加强法官与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行业自律,杜绝司法腐败行为。”
据了解,“三卡制度”中的《廉政监督卡》和《法官与律师会见登记卡》是在法院系统使用。前者用于当事人对承办法官进行监督,如发现法官在办案中有不廉洁行为,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后者用于约束法官在工作八小时之外行为,杜绝法官与律师“隐性交往”,维护司法权威。《律师办案质量监督卡》则是向全市律师、司法工作者发放,由当事人对案件承办者工作情况进行总体评价,评价结果向市司法局反馈并作为评定承办律师工作优劣依据,从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三卡制度的实施,减少了法官和律师因不合理接触产生的不法行为。”宿迁中院监察室主任黄建永说,“将两者接触限制在工作范围内,有利于消除当事人对诉讼过程的不信任感,维护法官和律师的良好社会形象。”
说起“三卡”制度带来的效果,江苏义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新杰坦言,“三卡制度保障了律师和法官之间正常交往,为群众提供监督平台,促进律师依法执业和法官公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