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女保险员偷情遭偷拍 21岁男子敲诈2万判二年
作者:李坤复 居敏晓 发布时间:2009-09-28 浏览次数:820
本网无锡讯:40岁有妇之夫与21岁小伙偷情,岂料小伙用手机拍下性爱录像实施敲诈。近日,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敲诈勒索案件,被告人何某因敲诈未遂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胡英是江阴某保险公司的一名推销员,虽然已入不惑之年,依然风韵尤存。今年年初,胡英在推销保险时,被年轻英俊、能言善辩的客户何某所吸引,虽然胡英已经有丈夫和孩子,但是禁不住何某的诱惑,胡英最终红杏出墙,与何某发生了性关系。21的何某是江阴某企业的一名普通工人,平时经常出入歌厅、网吧等娱乐场所,虽然没有固定的女朋友,但凭着一张俊俏的脸蛋,身边也不缺女人,唯一缺的就是钱。
今年7月初,何某感到手头拮据,于是决定向身边的女人“借”点钱花花。最终,何某将目标锁定了做保险业务的有夫之妇胡英。
江阴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的方法,非法强索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确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何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且当庭自愿认罪,予以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被害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