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政府 形成合力?金坛清积新思路
作者:开友 发布时间:2009-09-27 浏览次数:649
本网常州讯:执行工作是维护司法权威、依法保护合法权益的最后防线,是保障国家经济建设,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力保证。但“执行难”问题一直难以有效解决,为此,2008年底,中央部署开展全国范围内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在清积活动中,金坛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充分运用多种司法手段,依靠政府,形成合力,彻底解决了一批“骨头案”、“钉子案”,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充分发挥组织作用
“特别感谢关注且多次组织协调此案的金坛市委张建华副书记及金坛法院的领导, 感谢历任承办法官对我案子的关注和努力。”这是申请人马某拿到45万元执行款后,十分动情的一段话。
浙江省东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与江苏某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是1998年10月立案的“老案”、“骨头案”,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列入督办案件范围。自立案以来,金坛法院执行局调兵遣将对该案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调查并采取各种措施开展执行工作,案件先后经历三任分管院长,承办人也先后变更为3位,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但效果甚微,申请执行人马某对此非常不理解,认为金坛法院有地方保护主义倾向,故意拖延不办,多次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州市政法委、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政法委反映该案的执行问题。
开展集中清理积案活动后,金坛法院再次将该案作为重点清理对象纳入督办案件范围,先后为该案的执行召开过两次专门协调会议,金坛市委政府、直溪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市政法委书记陈春洪亲自到场主持,在财政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直溪镇人民政府借款45万元帮助江苏某集团有限公司解决该案。
执行工作涉及社会方方面面,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是法院工作,但又超出法院能力之外,单凭法院自身力量难以完成复杂的“清积”任务。必须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充分发挥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该起长达11年的跨世纪“老案”的执结正是法院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的生动写照。
整合各方力量,形成联动机制
清积活动开展后,金坛法院院领导、局领导积极主动与其他部门沟通联系,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在全社会确立大执行理念,建立大执行格局,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格局。
申请执行人刘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陈某排除妨碍一案是金坛法院有名的 “上访案”。刘某、陈某均系金坛直溪镇直溪村人,两人毗邻而居,为出水通道堵塞发生争吵,到处上访并扬言要拼命。因双方情绪异常激烈,争议较大,该案自2001年起至今未执结。
金坛法院在集中清理积案过程中,依靠政府,形成合力的思路是明确的,成效是显著的,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