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常州讯:常州武进法院辖区现设置前黄、横林、横山桥、邹区4个人民法庭。近年来,法院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工作,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三个面向”的基本要求,着力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新农村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一、坚持能动司法,全力以赴促发展

一是抓住服务中心工作的重点。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为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碰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帮助,积极参与协调征地拆迁、土地承包中发生的矛盾纠纷,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前黄苗圃市场拆迁,因拆迁安置问题,17户拆迁户多次到区政府上访,前黄法庭及时介入,认真调查,向镇政府提出相关处理意见,为妥善解决纠纷起到积极作用。2008年以来,四个人民法庭共提供法律帮助55 次,参与协调纠纷43次。

二是抓住保障企业发展的重点。为保障辖区企业健康发展,帮助企业解除应收款困扰,及时回笼资金,各法庭开通企业诉讼快车道,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重点抓好异地诉讼保全,坚持多案同时保全、精心安排线路、多方位控制财产,尽力异地调解,依法平等保护原则,以加大保全效果,节省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2008年以来,共赴全国各地进行诉讼保全553件次、出差1020人次,为企业追回资金1.1亿元。

三是抓住应对金融危机的重点。积极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了解企业在紧形势下对司法新需求,帮助企业增强诚信经营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26名法官走访企业78家,召开大小座谈会29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30次,接受法律咨询228次,提出意见或建议132条,受到企业的一致好评。审判、执行工作中,对有发展潜力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灵活适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积极运用调解、协调等方式,促成债权人给予适当宽限期,力助企业渡难关。2008年以来,共调解企业间相关纠纷739件。

二、坚持为民司法,全心全意维民权

一是执行成效进一步提升。规范执行行为,加大执行力度,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了镇、村协助执行网络,构建了执行联动机制;成立执行快速反映小组,一旦接到举报,及时控制被执行人或财产;采取夜间驻庭执行和凌晨突击执行相结合,极大提高了执行工作成效。2008年以来共执结案件3074件,执结标的1.98亿元。

二是便民措施进一步优化。开通电子印章,启用网上立案,推行简易民事案件文书格式化工作,提高了审判效率;加强诉讼指导,印制诉讼联系卡、当事人诉讼须知等诉讼指南15种,诉讼费收费标准、诉讼风险提示等上墙公示,方便群众诉讼;实行上门立案、代为口头起诉、预约开庭、假日法庭,尽力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建立每日法官接待制度,为立案当事人提供方便;设立固定和流动巡回审理点,开庭审理进乡村,使法庭更加贴近群众,2008年以来,共巡回审理133次,审理案件207件,。

三是延伸职能进一步凸现。定期到各镇设摊进行法律宣传,现场为群众解答相关法律问题,指明解决纠纷正确途径,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向群众发放法律小册子,便民诉讼联系卡、廉政监督卡等,深受群众欢迎;利用巡回审理,以案说法,向旁听群众进行法制宣讲,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2008年以来,共进行各种形式的法律宣传113次,发放相关资料1390余份。认真开展指导人民调解工作,通过开展法律培训、邀请旁听开庭、个案指导等形式,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素质、调解能力。横山桥法庭利用镇召开调解工作会议,将法庭搬到会场,对一起人身赔偿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对全镇60余位村委主任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人身损害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取得了较好效果。2008年以来,共指导人民调解120次,培训人民调解员1680人次。

三、坚持和谐司法,全神贯注保稳定

一是大力推进诉前调解。各法庭均成立驻庭人民调解工作室,聘请2-3名具丰富调解经验的退休司法工作者,担任专职调解员;制定规定,界定受案范围、明确工作流程、规范运行程序,建立专门台帐、落实考核奖励;加强与立案环节的衔接,使运转更顺畅;严格调解协议的审查,确保案件质量。2008年以来,驻庭调解工作室共受理各类民事纠纷1132件,调解成功620件,撤诉240件。

二是大力加强诉讼调解。坚持“多调少判”原则,将调解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因案制宜,灵活采取各种调解方法,推行“三级四步三力”调解法。三级,即建立了法庭、司法所、村委三级调解网络。四步,即实行上门调解、电话调解、预约调解、判前再调解。三力,即合力、借力、助力调解,合力调解:审判员专门调、庭领导指导调;借力调解:邀请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亲友、当地有威信人士参与调解;助力调解:将案件委托司法所、村委调解或邀请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协助调解。横林法庭运用农村善良风俗,妥善化解生子与继子争夺骨灰盒安葬权纠纷,实现案结事了。2008年以来,共调解各类案件2185件,调撤率年均近60 %

三是大力开展三项活动。按照省法院的要求,精心部署,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大调研”活动。通过案件排查,对正在审理或执行的案件进行排查,掌握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共排查各类案件628件,并建立相关台帐,密切跟踪,落实相关措施;通过走访排查,走访辖区职能部门、村委、企业、学校等,发现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预警,并提出口头或书面意见。今年1月,邹区法庭在连续受理几起某机电公司案件后,引起警觉,经调查,了解到该公司因台商撤资出境而停产,职工与债权人情绪激动,遂向有关部门反映,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组。邹区法庭一方面协助工作组做好债权人的稳控工作,一方面立即进行财产保全,避免资产流失。在工作组处理该群体性纠纷过程中,邹区法庭从各个环节提供法律帮助,现场指导,在春节前,妥善解决了职工工资,确保了一方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