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调解”助力企业“解套”
作者:方华 发布时间:2009-09-25 浏览次数:475
本网无锡讯:“被告草拟了一个调解方案,现发给你看一下……”深夜十点,扬名法庭的何英法官依然坐在电脑前给远在北京的原告撰写电子邮件。
原告为北京某电子有限公司,起诉无锡新正东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化名),主张消防设备欠款30多万。庭审中,双方对于30万本金的成立各执一词,唇枪舌剑。
原告诉称,双方的欠款已经在对账单中得到确认。被告辩称,对账单是重大误解,欠款发生在原告与正东消防设备公司之间,新正东与老正东是两个不同的公司,不能因为法定代表人同一而发生责任混同。开庭过程中双方都自愿接受调解,案件转而进入调解程序。
该案比较特殊,原告是北京的企业,调解工作开展起来非常不方便。考虑到电话调解细节讲不清楚,原告来法院调解往来开支庞大等诸多现实因素,承办法官何英另辟蹊径,采取了网上调解这一为原告省心省力的全新方式。
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二天早上,原告公司诉讼代理人及时回复了邮件:“调解协议已经收到,待老板确认后尽快和您联系。晚上10点多还在工作,辛苦了!”
连日来眉头紧锁的何英终于会心地一笑:“金融危机爆发后,企业之间因资金链断裂而引发的债务纠纷案件高发,该案也是这种情况。我们非常努力地运用调解方式结案,是因为调解在此类案件中价值空前,不仅钝化了双方的矛盾,和谐了双方商业合作的基础,还节约了诉讼开支,实现双赢。
“用活用好调解方式在金融危机下,救活的不仅仅是一个企业,有时甚至是一个行业。”南长法院林春江副院长介绍说。
企业之间相互依存,一旦一家资金短时间内被抽空极易产生“垮一家,倒一片”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温和的调解方式在当前时代背景下意义非比寻常。
南长法院不断丰富调解手段,探索委托调解新模式、设立社区调解点、与区妇联、区消委会、区总工会、区司法所等会签诉调对接工作意见,建立交通事故、消费者权益、保护妇女权益三个巡回审判点,努力将调解工作做细做实。
对于涉企案件的调解,针对主体的特殊性,南长法院创新利用特定环境进行调解。在对被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银行组织双方企业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法院同步对被告予以解冻。组织银行负责人进企业调解,让借款银行亲眼看到被告企业的生产状况,了解企业的业务流程、债权债务清理情况,重塑其对被告偿还能力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