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近日,江苏省无锡南长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合同诈骗案,判处被告人吕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去年11月,被告人吕某谎称能承接无锡市锡山区羊尖工业园无锡市安迈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工程,并私刻了无锡市亚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印章,冒用其名义与被害人朱某签订了《建设工程清包合同》,以保证金(押金)的形式骗取了朱某人民币20万元。其中16万余元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余款用于日常开销等用途。

法院认为,被告人方某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