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一、制定了《关于为滨海港开发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在审判工作中进一步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指导意见》,提出了30条具体措施,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二、与县司法局建立了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对接机制,与总工会建立了劳动争议案件诉调对接机制,在5个中心乡镇设立诉前调解工作站,与金融部门联合建立了执行威慑机制,实现了各项工作良性发展。

三、建立了以人民法庭为中心,以巡回审判点和村级便民诉讼联系点为支点的多种形式的司法服务网络,推行巡回审判,带案进企业、社区、乡村,把司法便民落到实处。建立了案件繁简分流和简易纠纷速裁机制,大幅度缩短办案周期。实行网上立案、休息日立案、预约立案等措施,降低群众诉讼成本。

四、成立了便民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立案、调解、诉讼保全、开庭排期、文书送达、委托评估拍卖、案件查询、诉讼指导、信访接待、咨询答疑、诉讼费预收结算、执行款领取、便民服务等窗口,除开庭之外的诉讼事务均可在诉讼服务中心一次性办理完毕,既方便群众诉讼,又让法官从接待任务中解脱出来。

五、认真落实公开开庭制度,开庭信息在网站上公布,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当事人以外的公民凭身份证可以旁听案件,及时公布法院重要工作,公开庭审过程,规范庭审活动。上网公布裁判文书,依法能公开的全部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