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为了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增强法官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苏州工业园区法院进一步严格案件评查标准,提高案件评查比例,落实案件评查制度,创新案件评查手段,今年1-9月,共实施评查14次,评查各类案件1731件,评查覆盖率达40%

一是严格评查标准,实行分类标准。该院专门制订了定期评查标准和发回改判评查标准,结合各类案件实际,标准又进一步细分为刑事案件评查标准、民事案件评查标准和执行案件评查标准。同时,为了使专项评查根据针对性,对案件中存在的各种质量和效率问题,专门制订了专项评查标准。

二是扩大评查范围,加大专项评查力度。为了使更多案件纳入到评差范围,使瑕疵案件得到及时整改,今年以来该院在常规的每月定期评查和发改案件重点评查基础上,增加了专项评查的数量,分别开展了针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审限变更案件、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职务侵占案件及卷宗质量的专项评查,通过对某类案件或某个问题的集中“扫描”,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促进整改。如在针对卷宗质量的专项评查中,评查覆盖到所有审判人员,共发现四大类,21项问题,整改卷宗83件,对规范审判流程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三是落实评查制度,提高案件评查效果。为了使评查实实在在起到提高案件质量,促进干警司法能力提升的作用,该院在具体评查过程中同时推行三项制度,一是 “分类归责”制度,该院修订了“归责”范围,将评查出来的问题定责到法官、助理/助手、书记员个人,明确责任人,并帮助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二是“共同参与”制度,该院形成以审判管理部门为主体,其他庭室共同参与,审判委员会进行全面监督的案件评查运作体系。对存在瑕疵案件卷宗点名通报,对存在问题的案件通报业务庭庭长,并提交审委会进行评议,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双促进。三是案件质量三级评讲制度,针对评查中出现的问题,实现某些典型案件的审判单元内部讲评,庭室集中讲评,全院干警参加的公开讲评,通过三级讲评,总结审判经验,提高审判人员的司法水平。

四是创新评查手段,引入人民陪审员参评。在部分案件的评查中,该院引入了人民陪审员参评,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的优势,评查案件的审理效果,并提出提升案件社会效果的意见,供审判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