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如今一些人对离婚越来越不当回事,夫妻间刚吵上几句便嚷着上法院离婚。在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中,时而能遇到一些“昨天离婚,今天后悔”的事例。日前,苏州市金阊区法院审结的李女士诉王先生离婚一案,就是类似现象的典型案例。为此,法官奉劝:夫妻争吵慎言离婚,更不要把离婚当儿戏。
家住苏州市金门路的李女士与丈夫王先生1999年经自由恋爱结婚。婚后10年来,夫妻关系一直不错,小孩也逐渐长大上了小学。不久前,李女士感到丈夫日常生活有了一些变化,怀疑丈夫有了外遇。王先生不满李女士的胡思乱想,于是发生争吵,吵着吵着,双方便嚷着要上法院离婚。一气之下,李女士把离婚诉状递到了法院,王先生也不示弱,表示要把离婚官司进行到底。金阊法院受理此案后,便为离婚心切的李女士与王先生进行调解。调解中,法官再三向双方当事人强调“离婚毕竟是人生大事,请双方慎重考虑”,并耐心地对双方调解疏导,希望他们能回心转意,重归于好。但两人离婚意愿坚决,谁也不愿让步。最后,两人在法院签收了离婚调解协议书。
不料,李女士与王先生第二天又来到金阊法院,要求主审法官撤销他们昨天签收的离婚调解协议书。原来,两人昨天气呼呼地从法院回家后,准备按离婚调解协议分家产时,心中不约而同地冒出一股依恋之情,想想好好的一个家怎么说散就散。说着说着,两人都自责自己怎么会走到这一步,越想越后悔。于是,双双来到法院,推说离婚条件还没成熟,恳求法官撤销昨天签订的离婚调解协议。但主审法官告诉他们,在法院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按法律规定,是不能随意撤销已生效法律文书的。如果确实要复婚,可以到民政部门重新登记结婚。两人一听傻了眼,没想到才过一天,原配夫妻要成“再婚”夫妻,直怪自己一时意气用事,表示今后要吸取教训再也不轻言离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