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痴迷网络抛妻弃子 法院判决同意离婚
作者:袁周 发布时间:2009-09-24 浏览次数:693
本网盐城讯:王某因为痴迷网络,丢下妻子和女儿外出与网友幽会,妻子李某挥泪斩“姻缘”,近日,射阳县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这起离婚案件进行了审理,判决王某与李某婚姻离异。
王某与李某经人介绍于
2007年王某因为业务需要,购置了一台电脑,开始时正常利用于商谈业务,看看新闻,熟知,在2007年底,王某交上一个网友,双方相见恨晚,聊得十分投机,至此,王某一发不可收拾,甚至常常聊到半夜。2008年3月下旬,王某借口外出谈业务,与该女子进行幽会,2008年4月王某又借口外出谈恰业务,自此,便音信全无。王某走后,李某及其家人四处寻找,仍下落不明,通过丈夫日记,李某才知道王某网恋很久,李某心灰意冷,遂于2009年4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夫妻离婚。
射阳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向王某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公告期满后,射阳县人民法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于
法院认为,王某经法院公告传唤,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对诉讼权利的放弃。王某与李某经人介绍恋爱后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合法。婚后已生育子女,夫妻感情较好,但王某自痴迷网恋后借故离家外出至今下落不明,不履行做丈夫和父亲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引起离婚的主要原因;李某的离婚请求应予以支持。射阳县人民法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作出判决,王某与李某婚姻离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