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一“法盲”老头帮人贩卖毒品,仅仅得了“两根香烟抽抽”,却没想到因此惹下了牢狱之灾。日前,无锡滨湖区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毒贩子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判处老头朱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0959下午1时左右,王某与曹某通过电话联系贩卖毒品,两人约定在本市某工地交货。随后,王某携带10.4毒品海洛因至约定地点。观察一番后,王某决定找个中间人,以减少风险。于是,王某盯上了工地上的门卫老头朱某,让朱某贩卖给前来购毒的人员。朱某表示同意,他并未意识到他的举动是违法行为。后曹某按照王某的电话约定至工地门口,从朱某处购得上述毒品海洛因0.4,付款人民币200元。事后,朱某将200元交给了王某,王某给了他两根香烟抽,表示感谢。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朱某合伙贩卖毒品海洛因,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朱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根据《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因此,承办法官提醒,人们要提高法律意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