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宿迁讯:江苏省宿迁市宿城法院埠子法庭以开展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为契机,认真改进工作作风,从实现司法便民、亲民、安民入手,着力擦亮司法为民的窗口。

一是司法便民。为方便群众诉讼,针对大多数当事人缺乏诉讼常识的情况,埠子法庭在法庭内悬挂诉讼费用公示牌,什么案件收多少诉讼费一目了然;向当事人发放诉讼指引材料,详细说明了关于诉讼须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及司法援助等方面的内容,为当事人提供了详实的诉讼指南。法庭实行了网上立案、巡回立案、电话预约立案等灵活多样的立案方式。这些措施的实施,为群众诉讼提供了便捷通道,实现了司法便民。

二是司法亲民。“就凭你们的服务态度,我不再上访了。我相信埠子法庭的法官,我相信宿城区法院”。一名上访老户在得到耐心细致地解答后,抓着法官的手感动地说。为破除法官队伍中存在的对待群众“冷、横、硬、推、烦、拖”的“衙门”作风,埠子法庭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一方面实行庭长接访制度,要求庭长每周二下午接访,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需求,对反映的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记录,切实加以解决,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直到群众满意为止。另一方面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法制宣传队,开展了送法下乡、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进行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此外,他们还建立了贫困户联系点,开展“献爱心”活动,发动广大法官捐款捐物,对于审判工作中遇到的生活困难当事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通过开展送温暖活动,法官们进一步体会到了群众的疾苦和心声,给他们送去了司法的温暖和关怀,实现了司法亲民。

三是司法安民。一是实行法官白话制度。由于法庭设在农村乡镇,接触的当事人大部分都是农民,而农民的法律知识普遍较低,许多初次打官司的农民对专业性较强的法律术语听不懂,不仅给案件的开庭审理带来许多不便,有时还会因为理解上的偏差而使权益受到损害。埠子法庭创造性的推行“法官白话”措施,将农民听不懂的法言法语转换成通俗易懂的大白话,农民听起来就容易多了;二是实行法官释明制度。为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标,增强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埠子法庭实施了法官释明制度,在案件宣判后,由法官就判决所引用法条的具体内容、是非责任划分的理由对当事人进行判后释明。通过公开释明,大大提高了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实现了司法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