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司法能动 全力依法护商?苏州法院“三机制、六平台、四特色”开展联系企业活动
作者:顾莹 发布时间:2009-09-22 浏览次数:585
本网苏州讯:今年以来,苏州两级法院根据省法院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大局,能动司法,主动作为,全面履行服务“三保”司法使命,深入开展人民法院联系企业活动,为我市经济运行触底回升、企稳向好提供了直接而有力的司法保障。苏州法院开展的联系企业活动使众多在苏企业真正获益,又被广大企业亲切地称之为“牵手行动”。在日前结束的全省人民法院联系企业活动现场交流会上,苏州两级法院以“三机制”、“六平台”、“四特色”开展联系企业活动的做法得到了省法院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构建“三项机制”,“牵手”企业出实招
全市法院高度重视联系企业活动,将其有机融入服务“三保”工作的总体部署之中,建立起了横向互动、上下联动的联系企业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了“一建二定三结合”。
所谓“一建”,是指建立联系企业活动专门机构。市中院成立了由院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司法应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人民法院联系与服务企业工作处”,统一归口管理与协调联系企业工作。市中院及时将联系企业工作纳入对下考核范围,切实加强对相关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各基层法院也分别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所谓“二定”,一是确定工作方针。市中院适时提出“宽严调养防扩”6字方针,努力完善联系企业司法机制。在审判、执行工作中,适当放宽合同审查标准,慎用财产保全措施;全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犯罪行为;全面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尽可能多地适用调解、协调、和解等方式结案;加强执行和解工作,依法灵活运用“放水养鱼”的执行方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落到实处;扩大办案效果,通过个案特别是大要案的审理工作来体现联系企业活动的实效。二是制定指导性文件。市中院先后制订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联系企业活动的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大局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服务和保障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10多个文件,逐步构建了全院参与、上下联动的联系企业规范体系。各基层法院也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有关具体意见66个。
所谓“三结合”,一是联系企业与执法办案相结合。全市法院在联系企业活动中,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统筹兼顾各方面工作,切实将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作为服务企业发展的主要手段,既不搞那种完全游离于审判工作之外的“司法作秀”,同时也坚决避免不顾形势发展需要孤立地搞审判。二是联系企业与和谐共建相结合。目前,全市法院已与48个乡镇或社区建立“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关系,整合发挥法院的法律优势和政府的政治优势,依托共建平台建立起遍布全市主要乡镇、社区的企业联系网络,实现企业经营风险降低、涉企诉讼纠纷少发、企业满意度提升、地方经济稳步发展的效果。三是联系企业与依法服务相结合。全市法院努力贯彻依法能动司法理念,积极开展依法能动司法活动,既积极主动地开展联系服务企业工作,又限定在法律柜架内;既遵循司法基本规律,又发挥和放大审判职能作用。
二、打造“六大平台”,“牵手”企业办实事
全市法院立足辖区内不同行业企业的特点和需求,积极探索多角度、多层次的联系企业工作方式,基本形成了具有苏州特色的联系企业 “六大平台”。
一是建立会议联系平台,重在代表性。市中院适时召开“倾听企业呼声、服务企业发展”座谈会,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甄选了较具代表性的27家企业作为座谈邀请对象,基本涵盖了苏州大市各区域、各行业、各种规模、各类资本结构的企业类型,确保法院能够有效掌握各类企业发展对司法服务的类型化需求。会上,各家企业纷纷表示将把人民法院视为在苏依法投资、合法兴业的坚强法律后盾。
二是建立定点联系平台,重在针对性。通过与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建立联系点制度,畅通联络渠道,有效增强了司法服务企业发展的针对性。目前,全市法院共在各类企业中设立审判联系点193个。其中市中院民一庭的7个合议庭分别对接联系本市建筑业协会、餐饮商会等7个社团组织,民二庭则与固锝电子、名硕电脑、冠杰科技等60多家重点民营、台资、外资企业建立联系点,按需提供法律特色服务。
三是建立定期联系平台,重在延续性。市中院与张家港市锦丰镇结对开展服务企业活动,锦丰镇境内拥有沙钢集团、浦项公司等多家全国特大型企业。市中院成立了由院领导负责的专门联络组,每旬保证有2天时间在锦丰镇开展活动。截至8月底,联络组共召开各类座谈会4次,举办防范商业法律风险、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等专题咨询活动近10次,撰写并向市委呈报了7000多字的调查报告一篇,汇集整理企业意见40余条,其中有6件经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已获解决。
四是建立上门联系平台,重在互动性。市中院将知识产权司法保障网络成员单位扩展至82家,主动走访位于园区、新区、昆山等地的高科技企业以及新型制造业企业近百家,举办“法官评案讲堂”等法制讲座35场,组织企业法务人员观摩庭审13次,上门培训相关企业人员2500人次。张家港、昆山、平江、相城等地法院也由院领导亲自带队问需于企、虎丘区法院组织服务非公经济专项活动、工业园区法院推出“审务进外企”实事工程等等。截止目前,全市法院共走访企业1200余家,向企业免费发放“防范经营法律风险提示”上万份。
五是建立信息联系平台,重在及时性。借助热线电话、专用电邮信箱、传真、视频会议系统等现代通信手段,建立起方便快捷、沟通顺畅的企业涉法信息收集网络,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危机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以及相关审判领域对经济社会运行态势的直观反映,及时发现和梳理易产生矛盾纠纷的领域和环节,着力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定量、定性、定向研判,向各类企业寄发调研问卷600份。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完成相关调研报告69篇,提出司法建议86份。近日,市中院一则关于促进外贸出口加工企业发展的司法建议,在第一时间获省办认可上报中办,并由新华社编发内参。
六是建立外部联系平台,重在外延性。去年下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就企业发展问题向党委、人大汇报工作140余次,受到各级党委、人大等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肯定58件次;加大司法宣传力度,帮助企业增强依法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共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相关宣传报道500余篇;市中院与检察院、司法局等联合设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站”,积极参与民营企业法律纠纷的协调工作;联合市建设局等单位召开房地产法律实务调研会,共同探讨预防和应对金融危机背景下房地产纠纷的措施;与全市26家银行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在服务企业发展、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达成6项共识;与交通、城建等重点职能部门建立固定联系,推进行政案件圆桌审判模式,努力协调相关法律问题,进一步改善各类企业在苏投资环境。
三、凸显“救护帮促”,“牵手”企业重实效
全市法院借助本次活动平台,立足本地实际,按照对企业“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热情周到、尽责服务”的原则,念好“救护帮促”四字服务真经,采取了一系列符合苏州市情的司法服务举措。
1、主动服务危困企业,在“救”字上下功夫。市中院密切关注辖区内、行业内重点企业的破产纠纷案件,健全大要案报告和集中管辖工作机制,加强对该类案件的协调、指导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地方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指导吴中区法院成功审结了涉及债务30多亿、职工1400余人的苏州雅新公司破产重整案,该案被《人民日报》誉为国内非上市公司破产“复活”第一案,并被省政府《参考》作为先进经验予以推广。协调、指导常熟科弘系列案件的审理及维稳工作,迅速落实集中管辖方案,成立了科弘案件指导小组,得到了省领导的批示肯定。近日,科弘系5家企业的司法重整方案已获债权人会议通过,盘活资产43亿元。指导工业园区法院妥善处理奇梦达公司系列案件,使这家总投资达10亿美元的全国最大内存制造商彻底摆脱了国外母公司破产的不利影响。指导张家港法院采取股权重组方式使濒临破产的中东石化公司得以重生。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借助“司法之手”,通过破产重整、诉讼和解、指导重组等法律手段,挽救濒临倒闭企业近百家,涉及职工1.5万余人。
2、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在“护”字上下功夫。今年2月2日,总投资近280亿元的33个重大项目在我市7个市(县)、区同时开工开业。为有效服务和保障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市中院在上述项目开工次日即召开了保障全市重大项目实施司法联席会。会议确立了市轨道交通公司等5家单位为首批行政审判服务重大项目建设联系点,明确了6项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的措施,主动走访沪宁城铁、轻轨1号线等重大项目工地,以实际行动为重大项目建设扫清法律障碍。市中院还开展了服务大局法律论证系列活动,其中对拟出台的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相关政策的法律论证及修改完善意见得到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
3、主动服务开放型经济,在“帮”字上下功夫。全市法院根据市委提出的“双保双扩双转”要求,努力将司法服务与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相结合。市中院根据昆山地区台企众多的特点,联合昆山法院及苏州市台办共同举办台商座谈会,了解当前形势下台商以及台资企业的经营困难、司法需求等,及时制订了贴近台商、台企特点的司法服务措施,并在昆山法院试点设立专门的涉台合议庭;市中院成功调处台湾第一大IT企业“鸿海集团”与第三大IT企业“光宝集团”的专利纠纷,《新华社高管信息》对此予以高度关注。太仓法院在深入德企调研的基础上及时出台了专门意见,从9个方面为我国首个“中德合作区”的发展提供服务。在太仓被列为全国首批“两岸直航”港口之后,太仓法院及时举办了两岸直航法律座谈会,着手制定服务和保障两岸直航的司法方案。
4、主动服务创新性经济,在“促”字上下功夫。高度关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过程中形成的新的经济增长点,立足审判,适时搭建服务平台。加强对生物、医药、信息等领域核心专利的司法保护力度,去年7月至今,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36件,同比上升59.1%,市中院审结的两起案件同时入选“2008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件”。依托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苏州)调研基地的资源优势,对我市四个服务外包重点区域深入调研,与最高院知识产权庭共同举办了服务外包法律论坛。市中院针对服务外包法律问题出台的指导意见,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好评并专报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优化自主创新司法环境”年度主题活动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苏州市商标司法保护报告》,大力宣传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法律保障的服务举措。近期,市中院成立了服务孵化型科技企业发展的调研课题小组,先后走访在苏各国家级、省级孵化器及在孵化企业、发放调研问卷、开展孵化企业座谈会,通过分析苏州企业孵化器及科技型孵化企业的发展状态、法律需求,提出了助推孵化型科技企业发展的司法服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