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邺法院建立“八大机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
作者: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9-17 浏览次数:525
本网南京讯:为扎实有效开展“大排查、大调解、大调研”专项活动,建邺法院迅速建立“八大机制”确保该项活动顺利进行。今年来已排查矛盾纠纷300多起,有290余起得到较好化解,并组织法官走进企业、社区开展法律服务80多场次,培训基层民调员300多人次,为促进辖区安全稳定发挥了积极保障作用。
一、落实责任机制。南京市法院《关于在全市人民法庭开展“大排查、大调解、大调研”专项活动的工作意见》下发以后,建邺法院立即部署开展“三大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院长陈佑松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郑嘉保担任副组长。南湖法庭实行庭长负责制,法庭审判员包干负责辖区内的三个街道,且制定了“谁排查、谁接访、谁跟踪”的工作制度。
二、实行联动机制。建立“一个中心”、“多面辐射”、“若干支点”的矛盾纠纷排查的联动网络。以法庭为中心,辐射辖区内各个街道司法所、综治办、妇联、工会、村委会、居委会、社区等部门、组织,以基层司法联络员、民调员为支点,由法庭的审判员担任纠纷排查与化解的指导员,“三员衔接”,联动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
三、定期排查机制。由一名审判员负责一个街道,每个月定期走访各个街道、村、社区,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的纠纷大排查,并结合巡回审判、指导民调、案件送达等工作,随时排查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建立例会制度,每个月定期到各个街道召开纠纷排查联席会议,对辖区内矛盾纠纷的排查情况进行通报。建立接待来访制度,向辖区内居民发放便民服务手册、便民联系卡,安排审判人员24小时接待群众来访。
四、及时报告机制。法庭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上报建邺法院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以及南京市中院法庭指导办,审判员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排查出涉及重点企业、涉及民生的重大群体性案件、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可能引起连锁诉讼的案件,及时向本院分管副院长、上级法院报告,并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争取上级法院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使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切实做到“掌握迅速、上报快速、心中有数、处理稳妥”。
五、化解纠纷机制。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诉讼调解为主导、行政调解为补充、司法审判作保障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对于排查的矛盾纠纷争取在诉前得到解决;如果纠纷不能在诉前得到解决,诉讼中尽量通过和谐的司法方式解决纠纷。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对于排查出的由于金融危机引发的案件,特别是涉及民生的案件,及时保全、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六、坚持回访机制。按照“谁排查、谁接访、谁跟踪”的原则,对于排查出的纠纷及时跟踪纠纷的调处进展情况,直至纠纷的最终解决;对于诉前已化解的矛盾和已经审结的案件进行“回头看”,对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回访,预防可能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
七、注重预防机制。在辖区开展广场法律咨询,送法进社区、乡村、校园,开展“司法服务企业,助推经济发展”专项活动,编制并向企业发放《司法服务企业宣传手册》,增强辖区内企业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加强民调指导工作,让基层的民调员在定纷止争过程中起到“防火墙”的作用,做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预防矛盾纠纷的扩大、激化。
八、建立考核机制。将法庭开展专项活动的情况作为部门考核的一项指标,法庭每个审判员开展专项活动的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功授奖重要条件,激励业务部门和法官积极主动做好工作,保证该项活动取得实质性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