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媒体报道 扩大宣传效果?南京建邺区人大代表旁听一起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犯罪案庭审
作者: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9-17 浏览次数:522
被告人胡越兰等人自2007年起多次购进、销售假冒伪劣卷烟获利20余万元,并在租用仓库内储存假冒伪劣卷烟案值2434858元。庭审前,建邺法院精心制订了庭审预案,明确承办法官与合议庭成员的职责分工,法警大队派出法警配合值庭。庭审中,合议庭依据查明的相关事实及犯罪证据,依法当庭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
近年来,假冒伪劣产品犯罪已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危害百姓身心健康,一直是建邺法院依法从严打击的重点之一。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旁听监督及相关媒体的宣传报道,扩大了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对那些严重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起到很好的警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