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中院出台27条措施助推沿海开发
作者:杨波 发布时间:2009-09-17 浏览次数:572
本网连云港讯:为了加快推进全市沿海开发的进程,日前,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加快推进沿海开发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其中包含了27条服务连云港沿海开发的具体措施。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据了解,全市法院系统将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通过有效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为沿海开发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时将更加注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对我市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和东海水晶市场等重点品牌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提升我市经济发展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依法认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的技术合同为无效合同,制止科技开发和转让中的垄断行为,维护技术市场的公平竞争,防止滥用知识产权限制创新的行为;正确把握司法尺度,依法加大对驰名商标和知名商品及其特有名称的司法认定力度;强化对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司法保障,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切实解决部分知识产权权利人对侵权事实取证难、侵权行为制止难问题;按照市场规律确定赔偿额度,依法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不使侵权者从侵权中获取利润。
提供一站式服务
全市两级法院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公布热线电话、编写诉讼指南等,指导诉讼群众依法参与诉讼,全面推行人民法庭直接立案、远程立案,完善预约办案、休息日办案方式,创造便利诉讼条件,方便群众诉讼,减少诉讼负担。全市法院要普遍建立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大力开展司法救助,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渠道。提高办案效率,对涉及沿海开发的民事纠纷,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刑事案件争取在20日内审结,一审民事案件争取在2-3个月内审结,二审民事案件争取在1-2个月内审结,行政案件争取在1个月内审结,执行案件争取在1-3个月内办结;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尝试小额诉讼案件的快速处理机制,充分运用速裁机制解决纠纷。
建立重大问题预警机制
全市法院系统还将加强沿海开发建设调研,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和社区提出司法建议,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对沿海开发建设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方面发出预警,以便做好应对准备。发现和分析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认真负责地向相关企业及其管理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依法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法院要对有关企业落实司法建议的情况进行深入调查走访,不断提高司法建议的质量。同时,积极地为企业提供诉讼外的法律帮助,通过深入企业开展法律咨询,以案讲法等形式,了解企业对司法的需求,帮助企业规范经济行为,提高依法经营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