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5.7万企业采纳60项司法风险提示

 

  812,与全省57000余家规模以上企业一样,在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制的《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的六十项提示》后,江苏某实业科技有限公司立即组织学习讨论,并复印300份下发到公司各职能部门。据介绍,江苏高院在司法应对金融危机工作中,千方百计落实依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责任,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司法应对措施,60项司法风险提示即为又一新举措。

  针对案件大幅增加反映出的企业经营治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对数万家企业经营的情况进行归纳与分析,江苏高院研究并形成了《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的六十项提示》。这60项提示涉及合同订立、合同履行、企业治理、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涉外贸易等与企业经营和治理有关的六大方面。如在订立合同方面,因经济形势变化导致部分企业不能正常履约,少数企业会利用企业之间合同手续上的欠缺逃避违约责任。提示建议企业尽可能与客户签署一式多份的书面合同,保持多份合同内容的完全一致并妥善保存;在签订合同时可能为了确保合同履行而要求对方交付定金,企业务必注明“定金”字样。在合同履行过程方面,企业在确定付款方式时,无论是付款方还是收款方,除了金额较小的交易外,要尽量通过银行结算;企业在磋商、履行合同乃至履行完毕后,务必不要泄露或者使用获知的交易伙伴的商业秘密,否则将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在企业治理方面,设立公司时的登记手续较为繁杂,企业负责人务必亲自签署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如果企业向他人收购公司股权,收购合同生效后请务必尽快办理企业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否则将面临无法真正获得股权的风险。在企业劳动用工方面,业务人员离开企业后,建议在与其办理交接手续的同时,向该业务人员负责联系的客户发送书面通知,告知客户业务人员离职情况;企业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特别是出国研修,应当签订专项培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减少人才流失对企业的影响。

  连日来,数万家收到60项司法风险提示的企业普遍反映,60项司法风险提示内容详实、针对性强、通俗易懂,对于引导企业规范内部治理结构、依法经营,提高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的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江苏高院院长公丕祥告诉笔者,自去年以来,江苏法院积极探索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的司法应对工作,制订出台了一系列司法应对措施。如江苏高院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司法工作机制,专门成立了由院领导担任组长,相关业务部门参加的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司法应对工作小组。早在去年8月,该院对经济形势变化引发的各类经济纠纷开展了专项调研,并向省委作了专题汇报,提出了相关司法建议,得到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高度肯定。该院自去年9月起相继出台了十多个涉及经济、民生审判的规范性司法文件,以指导全省法院依法审理好因经济环境变化引发的涉及金融、债务、房地产、企业改制、破产重组等案件。

 

2009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