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常州讯:今年以来,常州戚区法院党组多次强调要求运用多元化机制解决纠纷,切实有效解决各类纠纷,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工作中采取五项机制分解纠纷,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37.8%,新收行政案件案件同比下降44.4%,与全省、全市民商事、行政案件均呈上升趋势而言,有明显区别,收到了全面压降案件,化解社会纷争的良好效果。

一、汇报请示机制。对重大疑难纠纷建立了汇报请示机制,积极取得区委、政府的理解与支持。我院将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重大纠纷所涉及的问题,及时以书面报告、口头汇报等形式向区委政府作出反映、通报。近年来,戚区拆迁工作全面展开,在拆迁过程中我院多次通过各种渠道向区委、政府提出相关注意事项,避免不必要纠纷的产生。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时,我院并没有简单地立案审理、执行,而是配合有关部门多次做工作,最终妥善处理了这些与民生有直接关系的的纠纷。有些甚至在区委领导、区长直接主持下与有关部门协商对策,对不同拆迁户采取不同措施。至今只有1件拆迁补偿协议纠纷进入诉讼程序。今年来,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戚区有部分企业出现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集中性债务纠纷,我院发现后都及时向区委、政府汇报,以便在处理时获得政府的支持。

二、预警提示机制。对群体性纠纷建立了预警提示机制,以便在个案处理时兼顾群体。立案、审理、执行各环节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纠纷都建立了预警机制,立案部门在审查立案时通过“多聊”,及时发现具有群体性或者矛盾易激化苗头,通过稳控信息流程表将情况向审判、执行部门反映;审判部门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具有群体性诉讼倾向时也会及时通知立案部门加以注意;执行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经济状况出现不良运转时也会及时反馈给立案部门,以便立案部门在受理针对相关单位的诉讼、执行时能与当事人释明,并告知诉讼的风险。这样减少了案件的受理,同时当事人在预期利益得不到实现时有了心理准备。我院在处理涉及常州市天鹏纺织印染有限公司、阿普特拉加州科技港(常州)有限公司、江苏绿洲木业有限公司等经营状况较差企业的债务纠纷、劳动争议纠纷过程中,由于预警机制的有效发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处理一些 “老债务人”纠纷时,也因为预警机制的有效发挥,使一些债权人放弃了一些小额债务案件的起诉。

三、协调联动机制。针对不是必须经法院处理的纠纷建立了协调联动机制,借助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力处理纠纷。由于职能设置所限,有些时候法院并不能最及时有效地处理解决一些纠纷,而某些职能部门更能方便快捷地解决这些纠纷,据此建立的协调联动机制能够更高效地体现司法为民的宗旨。区政法委每月召开一次全区各部委办局参加的矛盾纠纷排查例会,我院借此例会,在获得信息的同时也将有关情况通报各职能部门,以便更好地协调联动。对民工工资、城市拆迁改造纠纷,尤其是建筑行业的民工工资问题,我院积极联系建设局、劳动局,让这些职能部门协同处理。因此,相关案件与去年大体持平,没有上升。我院在受理劳动者投诉、咨询后积极引导劳动者去劳动争议仲裁委进行仲裁,并提示注意收集证据,同时宣传法律法规规定,让劳动者对自己的权益获得有个合理的预期。在仲裁委受理后,我们也积极配合仲裁委工作,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法律支持,立案部门、民事审判部门多次与仲裁委沟通统一相关意见,一切都围绕着纠纷能够妥善及时解决而努力。今年上半年戚区劳动仲裁委共审结120件,其中调解52件、裁决57件、撤诉11件,不服仲裁诉至法院仅6件。戚大街店招店牌改造过程中,有些居民认为新店招店牌对其生活产生了妨害,来我院咨询,我院及时与城管部门联系,让街道配合做好解释工作,确实构成妨害的,由城管部门与市有关部门协商变更方案,最终取得了居民的理解与认可。我院发现宠物伤人事件屡有发生后,主动与各街道民调组织联系,统一赔偿尺度,最终均在基层成功调解。

四、提前介入机制。针对特定性纠纷建立了提前介入机制,有利于化纠纷于萌芽状态,也有利于形成诉讼后的纠纷解决。有些纠纷本身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有些纠纷具有群体性,为了能在诉前解决纠纷,或者在诉讼中便于处理,我院针对发现的纠纷会选择性地提前介入。我院通过窗口接待咨询以及其他途径获悉了纠纷产生后,不是简单地答复了事,而是适时提前介入,帮助当事人理清法律关系,明确权利义务。近期,我院党组成员分点带队进入企业走访,及时指导企业规范生产经营活动,同时使得企业自身利益维护意识也相应增强,商事纠纷也进一步减少。常州宝腾电机有限公司是家外资企业,为了节约成本,资方决定关闭在戚区的生产工厂,合并到武进新公司,对于职工的去留方式劳资双方产生激烈的矛盾,我院得到这一信息后,及时提醒劳动监察部门督促资方拿出合法合理的方案,避免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的产生。

五、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室功能,加强涉诉纠纷调解指导,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化纠纷于诉前。我院人民调解室虽然人员不多,但调解员系我院退休的资深民事审判工作者和长期从事大型企业工会工作人员,都富有深厚的处理纠纷的经验。我院为了更好地分流纠纷处理,在成立诉讼服务中心的同时,抽调了民事审判业务骨干成立了涉诉纠纷调解室,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培训,强化了诉调对接工作。今年以来人民调解室诉前纠纷调结率达到72.5%,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工作中,完善了调解指导网络。指定3名有经验的法官长期与三街道挂钩联系;提供人员保障。根据本区管辖范围小、案件相对较少的特点,指定本院的一名经验丰富的审判员专门从事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审判,根据实际情况,到道路事

故巡回点巡回审理,同时负责与区交巡警支队的日常联系与沟通,并从区总工会共选聘了3名特邀调解员;指定3名经验丰富的民事法官抽出空闲,从事3街道巡回点巡回审理,并负责接待该区域群众来访;加强与仲裁委、劳动监察部门的沟通协调,保持信息畅通,关注我区劳动争议动态,及时交流相关经验,统一执法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