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滨湖法院清理积案推行“五告知”模式保障当事人知情权
作者:丁文娟 发布时间:2009-09-16 浏览次数:514
本网无锡讯:为全面贯彻“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精神,确保执行工作的透明化、公信力,滨湖法院在执行积案清理工作中推行“五告知”模式,全面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
一、立案告知。在受理案件和送达执行通知书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所享受的权利、义务和执行中存在的风险等,使当事人充分了解执行内容。二、日志告知。每个执行案件中都备有执行日志卡,详细记录被执行财产情况、已执行内容等及相应措施的时间节点。三、限期告知。对于个别超过三个月未执结的案件,通过书面形式如实告知申请人已采取的执行措施、将采取的执行措施及造成案件未执结的原因。四、中止、终结告知。对于必须中止、终结的执行案件,裁定发放中止、终结的法律文书,并主动告知当事人案件中止、终结原因,并将案件执行过程进行公开。五、公开听证告知。对当事人提出的执行异议、变更和追加执行主体以及执行款物的分配方案等事项以开庭形式围绕执行质证、认证中的问题来组织庭审,进行公开听证,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