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宿迁讯:近年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法院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快捷、便利的特点,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中,积极开展网上调解,仅今年18月,就适用网上调解12件次,调解结案率达72%,自动履行率达97%,自动履行标的额达500多万元人民币,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一是根据交通事故赔偿案,被告保险公司多采用网上办公、办公地点多在外地而且业务繁忙的特点,努力方便当事人,主动建议实行网上调解,满足了当事人方便、快捷的办公需求,使当事人乐于接受并主动参与网上调解,由消极不肯作为转变为积极有所作为。

二是在了解案情、分清责任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平衡双方的利益要求,准确而灵活地适用法律法规,并精心计算,使赔偿额的确定既准确又合理,让当事人都较为满意,由对赔偿结果难以接受转变为乐于接受,从而推动网上调解的顺利开展。

三是积极做好办事人员的思想工作。一方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对保险公司办事人员进行说服教育,让他们克服片面维护公司利益的心理,真正地同情受害人,主观上愿意给予公正赔偿,从而使他们对赔偿从被动应付转变为主动推进;另一方面,尊重他们的工作,理解他们的难处,兼顾保险公司的利益,最大限度减少他们的责任与风险,从而使他们积极主动地配合法院做好赔偿工作,促进网上调解的顺利进行。

四是坚持服务当事人的司法理念,耐心细致地做好网上调解的服务工作,积极主动地联系当事人参与协商,不厌其烦地网上传输证据材料;并在网上加强释法明理,公开详细告知当事人赔偿额确定的办法及过程,展示同类案件的处理原则和处理结果,使当事人对法院的工作既信服又感动,继而转化为积极行动,自动履行网上调解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