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幸福婚姻的多面杀手?透视离婚案件面面观
作者:蔡巧珍 发布时间:2009-09-11 浏览次数:1343
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关于离婚,人们的观念存在着很多误区,社会上流传着“谁先起诉对谁不利”的说法,而且当事人对离婚都是遮遮掩掩,特别对离婚女性而言,更是感到低人一等,仿佛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因此,在婚姻面前,很多人选择委曲求全,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对簿公堂。
时光的车轮碾入21世纪,特别是新《婚姻法》出炉后,离婚诉讼发生了哪些变化?人们在婚姻面前又该注意哪些问题?
以笔者所在的扬中法院为例,
案例一:都是多疑惹的祸
阿勇和妻子阿华曾经是一对令人羡慕的恩爱夫妻,但好景不长,阿勇所在的国有企业裁员,原本春风得意的阿勇下岗了。而年轻漂亮的妻子性格外向,协调能力强,工作起来如鱼得水,深得公司老总器重,并经常和老总出差到外地。时间长了,阿勇心中的失落感越来越重,加之妻子因工作忙碌与自己的交流变少了,生活中也逐渐产生了一些摩擦。阿勇开始怀疑妻子在外有“情况”,作风不正派,遂与妻子分居,采取冷战的方式,消极地对待婚姻生活中产生的矛盾,阿华感到自己在外辛苦工作却不能得到丈夫的理解,很是心寒,也懒得作太多解释。最后阿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认为,双方有深厚的感情基础,只是原告生性多疑,凭空猜想,导致双方感情出现危机。经法官耐心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案例二:拜金主义是婚姻的掘墓人
黄某离婚后与丧妻的王某组成家庭,由于双方都系再婚,生活中两人不能坦诚相对,存在相互猜忌、相互隐瞒的情况。而黄某为防止不幸的离婚悲剧再次上演,在日常生活中看重男方的金钱,而不注意夫妻感情的培养及相互扶助。王某亦觉察到黄某之所以与自己结婚是为了图谋自己的钱财,因此在生活中扮演了“守财奴”的角色。久而久之,双方都觉得隔阂很深,难以交心,女方则一气之下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依法调解离婚。
案例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曹某与夏某婚后感情一直很好,但结婚几年后曹某一直未育一儿半女,到处求医花费数万元曹某仍未生育。男方家庭对此耿耿于怀,家庭成员常常冷嘲热讽,丈夫夏某也提出分居。女方难以忍受精神折磨,遂提起离婚。后法院依法调解离婚。无独有偶。小雪与丈夫结婚后,一开始夫妻关系、婆媳关系尚可,特别是小雪怀孕期间,家里人对小雪是百依百顺,然而好景不长,随着女儿的降临,小雪的好日子一去不返。公婆每天都穷尽各种尖酸刻薄的话指桑骂槐,丈夫也顺从父母之意,不给在家带小孩无收入的妻子零花钱,甚至还无中生有捏造小雪不守妇道的事实。小雪不堪其辱,只好起诉离婚,想尽快摆脱恶魇般的生活。法院依法判决离婚。
案例四:门当户对是平等与自尊的基石
小戴出生贫寒,父母都是老实厚道的农民,小戴凭着自己的努力,大学毕业后,在某机关谋得一职。经人介绍与小张相识,并入赘到女方小张家。小张的父母都是干部,经济条件优越,也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婚后小张自感高人一等,对小戴及其父母都不够尊重。特别令小戴难以忍受的是,戴父生命垂危想看孙子最后一眼时,小张以“太晚了改天再说”为由推脱,导致戴父当晚抱着遗憾去世。小戴觉得夫妻双方应互相尊重,平等对待,但长期的压抑与忍耐使小戴对这段婚姻失去了信心,遂提起离婚。最后法院依法调解离婚。
案例五: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小耿与阿杜曾有过花前月下、海誓山盟,小耿是小学教师,阿杜在一家国有大型钢厂工作,尽管两人不在一个城市,但常常电话传情,感情如胶似漆。随料,阿杜在一次事故中,被高温钢水烫伤致残导致高位截肢。阿杜受伤后,小耿到医院探望过几次,此后便一直在娘家居住,阿杜出院后,小耿也难得带小孩回家探望。在阿杜承受身体的痛苦煎熬时,小耿的冷漠态度让阿杜感到身心俱焚。在阿杜还未痊愈时,小耿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与此相类似,小霞与丈夫大勇关系一直很融洽。可当得知大勇患上尿毒症时,小霞却换了一副嘴脸,与丈夫分居,生活上不管不问,不肯出钱替丈夫看病,后来小霞向法院起诉离婚。
案例六:第三者是个不容回避的诱因
在离婚诉讼中,第三者的话题已经并不新鲜。扬中法院曾受理过多起因第三者插足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案件。朱某与张某是都已过不惑之年,年轻时也曾因琐事有过争吵,闹过离婚,但分分合合就这么十几年就凑合着过来了。近年来,张某因怀疑丈夫有第三者,而再次引发家庭战争,朱某遂提起离婚诉讼。庭审中,朱某始终不承认有外遇,但铁了心一定要离婚。而张某为不让丈夫称心,宣称“判离就要死”。法院做了大量调解工作,终于使这段风雨飘摇的婚姻彻底结束。离婚后不久,朱某再婚。
案例七:网络时代的悲剧
小雨是个刚走出校门的外地大学生,与扬中的瞿某邂逅于网络。两人在网络聊天时感到很投缘,两个月后小雨怀着对爱情的无限憧憬来到了扬中。尽管小雨发现瞿某曾离过婚,且大自己十岁,但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小雨还是不顾两家人的反对毅然与瞿某结婚。婚后三个月,瞿某为躲避赌债,离家出走,此后便要音信全无。在瞿某母亲的支持下,小雨在苦苦等待数月后,向法院提起离婚。有着同样“闪电”情节的还有一个例子。美凤在南方打工时结识一台湾老板,尽管双方年龄悬殊近20岁,但考虑到男方有钱嫁给他就可以当阔太,在认识两个月后美凤同意以身相许。婚后不久,该台湾老板本性暴露,除在台湾有妻子外,他吃喝玩乐生活奢靡,而且不把美凤当人看,经常非打即骂,美凤也从未在他那里得到过金钱和物质上的满足。如梦初醒的美凤悔不当初,向法院起诉离婚只想尽快摆脱这场婚姻。
……
可见,幸福的家庭都一样,不幸的家庭有千万种。透过这些表象,笔者想蜻蜓点水般和大家共同探讨婚姻这个话题:
一、婚姻是需要经营的。当浪漫的爱情结晶成婚姻时,生活远离了花前月下,掺和了柴米油盐,时间长了,难免会出现“审美疲劳”之类的情况。所以,夫妻双方要善于经营,多加沟通,才能避免猜忌,消除不必要的误解,使爱情保鲜。
二、婚姻是需要责任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当一方出现困难或面临危机时,作为生命中的另一半要能够同甘共苦,风雨同舟。只有经历了磨练的婚姻,才是最有生命力的。因为奉献不仅是美德,对夫妻而言,也是一种责任和义务。
三、婚姻是需要慎重的。由恋爱到结婚,应该是水到渠成的。结婚是人生的重要里程碑,必须慎之又慎。那种视结婚为儿戏,而冲动、草率行事的行为是对自己和他人极不负责的,因而是不足取的。
四、婚姻不是买卖。在婚姻关系中,平等和尊严是不可或缺的纽带。任何借婚姻“攀高枝”图谋金钱、权势的行为都注定要失败,更不要谈论什么幸福和快乐了。
五、离婚并不可怕。当爱情已经不复存在,或者当感情已经破裂时,强行捆绑在一起的婚姻已经名存实亡。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应当坦然面对离婚,完全没有必要在“死也不离”和“离就要死”,因为当爱已成往事时,何不给双方一个崭新的自由空间。这年头,谁离开谁活不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