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分析赡养纠纷案件增多原因及对策
作者:胡明 发布时间:2009-09-11 浏览次数:1350
据滨海法院统计,该院2007年受理赡养纠纷案件33起,2008年受理50件,增长率达150%,其中绝大部分赡养案件发生在农村,这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当中透露出一丝不和谐的声音。
一、分析农村赡养纠纷案件增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经济拮据导致农村赡养纠纷案件增多。赡养纠纷大多发生在经济条件相对困难的农村地区,赡养人自己及家庭负担较重,收入较低,生活有一定的难度,赡养老人力不从心。
2、部分子女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不足,老年人为了子女的成长几乎耗费了大半生的心血,晚年本应得到子女们的赡养和扶助,然而,有些子女对其年迈体弱的父母不尽法定赡养义务,致使一些老年人晚年生活困难。
3、因分家析产产生矛盾而引起赡养纠纷。根据农村的流行习惯,在子女成家后要分家独立生活,部分老人不注重维护自己的权益,将家产毫无保留地全部分割给子女,致使自己年老无生活来源需子女帮助。
4、农村子女长年外出务工,造成老年人生活无依靠。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外出务工的人员逐年增加,大量人员外出务工,没有对家中老年人作妥善安置,使经济上完全依赖于子女的老人无生活保障,引发赡养纠纷。
5、因子女间相互扯皮引发的赡养纠纷。赡养纠纷案件大多数发生在多子女家庭。究竟其原因在于多子女家庭中家庭关系比较复杂,容易出现儿女之间、妯娌之间相互攀比,造成老人无人赡养。
6、按照农村习俗,嫁出的女儿不用承担赡养义务,一旦儿子不愿赡养或无力赡养,老年人就会陷入无人赡养的困境。
7、农村观念中,将老人送往敬老院是一种不孝的行为,很多子女宁可对老人不管不问,也不愿意将老人送至敬老院。
二、作为人民法院,解决赡养纠纷案件增多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对赡养纠纷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确有必要的,要先予执行。在审理过程中,要审判进村,送法上门,要善于做调解工作,力争调解结案,使当事人和睦相处。
2、对个别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情节严重的当事人要用足用活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从而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遏制赡养纠纷案件多发的势头。
3、教育老年人体谅子女的困难,不要给子女提出一些过于苛刻、不切实际的要求。谨慎行使请求权,把通过亲朋好友、基层组织调解解决赡养纠纷作为首选,争取和平解决,友好相处。
4、成立诉前调解服务中心,从人民调解的角度介入赡养纠纷。积极发挥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作用,将赡养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基层法庭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调解能力。基层民调组织应立足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认真做好赡养问题的调处工作,帮助老人尽快解决赡养问题。
5、加大法律宣传的力度,特别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婚姻法》,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赡养老人的法律意识,使有关赡养的法律、法规得到尊重和执行,让老年人有一个幸福的晚年。
6、加强农村社会保障服务,加强法制宣传,成立老年人自己的活动组织,丰富老年人的文体活动,破除不合理的旧观念、老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