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常州讯:近年来,常州戚区法院坚持以“三个至上”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央“三保”要求,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主动拓展司法功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主观能动性,有力地实现了法律价值、社会价值、政治价值的有机统一,为戚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一、坚持司法能动,积极主动依法服务工作大局

一是全力服务重点企业。自觉依法服务企业发展,去年以来,先后在辖区丁堰和开发区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加强院企沟通,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努力化解经营风险,出台了《关于依法保护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和《关于依法保护和促进戚区重点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进一步蔓延,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引发了大量诉讼纷争,面对困难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的司法任务,戚区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确定13家重点企业、5个重点项目为挂钩联系对象,今年3月份以来,院领导带队进行了走访,深入了解企业面临的困难、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司法的需求等,撰写了《戚区重点企业走访调研报告》,对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出了司法建议和对策,努力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是全力推进重点工程。针对老城区改造过程中少数拆迁“钉子户”拒签协议,造成其他被拆迁户等待观望的状况,我院选择重点,依法予以强行拆除,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效应,推动了老城区改造一期工程的进行。随着城际铁路建设和新城二期建设的推进,我院受理了15件因拆迁而引发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为此,我院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研究对应措施,采取协调为主、裁判为辅的方法,调解撤诉14件,判决1件,有力地推进了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建设。

三是全力处置群体诉讼。群体性股东资格、劳动争议等诉讼案件,给全区社会稳定带来巨大的压力。去年以来,受理70余起该类案件,其中吴某等62名职工诉原常州市兰陵橡胶厂股东资格纠纷案,该案涉案人数众多,身份复杂,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矛盾激化。对此我院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案情,剖析兰陵厂股权纠纷的成因,积极配合区兰陵厂问题紧急处置领导小组开展工作,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咨询,参与调解和协调,依靠党委政府、社会力量,最终使这起群体性案件得以妥善解决,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二、坚持司法能动,积极主动开展司法为民工作

一是细化便民利民举措。今年4月,我院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细化二十三项便民利民具体举措,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措施,真正做到便民、利民、取信于民。成立诉讼服务中心,实现从立案、收费、诉讼事务等办案流程一体化受理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做到“咨询有人应、电话有人接、诉讼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法官有人找”,让前来法院的群众“少跑一次腿、少找一个人、少等一分钟、少费一点心、少误一次工、少花一点钱”。

二是设立四项救助基金。近年来,我院先后设立了执行救助基金、青少年维权解困基金、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涉诉信访维稳基金四项救助基金,进一步关注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截止今年7月,四项基金累计拨付30余万元,解决了部分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困难。

三是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关怀。认真执行缓、减、免规定,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设立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对于涉及抚育费、抚养费、赡养费、劳动报酬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做到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

三、坚持司法能动,积极主动实现三个效果结合

一是全面落实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制定“两调”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选派三名同志分别担任辖区三个街道人民调解指导员。2008年,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开展诉前调解;在案发较多的交巡警、劳动部门设立两个巡回审判法庭,在丁堰、潞城街道和戚机厂建立三个巡回审判点。今年6月份,又在戚区社会福利中心设立老年人、残疾人法庭,审理相关案件,维护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从而使矛盾化解在基层,努力实现“基层稳、全局安”的工作目标。

二是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进一步加强对刑事司法政策的研究,坚持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罪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对犯罪情节一般,社会危害较轻,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对于因民间纠纷、家庭矛盾引发的刑事案件,运用刑事和解制度,不拘泥于对被告人的打击惩处,而是努力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修复被损坏的社会关系,促使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钝化,消除不安定因素。

三是切实发挥司法建议预防作用。近年来,戚区法院围绕审判工作,关注热点、突出重点,抓住难点,正视焦点,加强司法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督促相关部门堵塞漏洞。今年3月,该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对房管部门违法颁证的行为先后两次向区政府发出司法建议,要求房管部门及时纠错,并切实改进工作,防止同类案件的发生,避免不必要的诉讼,这些建议得到了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采纳。

四、坚持司法能动,积极主动解决司法难题

一是巧借外力破解案多人少难题。针对全球金融危机造成大量诉讼纷争涌现法院,戚区法院没有等靠要,而是积极开动脑筋,整合资源,巧借外力,加强案件的调解分流。设立人民调解室,加强诉前调解;与区司法局、信访局、总工会、交巡警大队、消费者协会等单位签订“关于法院民事案件委托调解的意见”,开展委托特邀调解;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在熟悉社情民意、在人民群众中具有一定威望的优势,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活动,全程参与调解;借处人民调解员身处基层,具有良好的地缘、人缘优势,开展协助调解;同时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职能部门、廉洁司法监督员等社会力量纳入调解资源库,针对不同案件的特点,邀请不同主体的人员参与调解。去年以来,该院通过巧借外力调解分流案件占到民事

案件的35%,使得今年上半年在大多数法院普遍出现案件大幅上升的情况下,该院却实现了新收案件下降19.7%的特例。

二是多措并举倾力破解涉诉信访难题。实行“开门接访、主动下访、预约信访”工作制度,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直接责任制和原审负责制,形成了情、理、法并用,疏、导、治结合的处理涉诉信访六种办法,使有可能产生的涉诉信访得到化解。通过立案、审判、执行通力协作的息诉止访工作机制,探索出了预防、治理、救助相结合的接访处访方法,形成了对内各部门相互协作合力止访、对外紧紧依靠社会力量全力治访的大信访工作格局,确保案结事了惑解访息,建院三十年来无一件涉诉案件当事人赴省进京上访。

三是创新执行措施力克执行难。牢固树立职权穷尽,措施穷尽的执行理念,进一步完善执行程序,创新执行手段,及时有效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与辖区公安主动沟通,积极协调,借助公安及基层派出所现存的网络优势,解决“执行难”中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查等特殊情况;对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实行财产申报、强制审计、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实行举报奖励制度,拓展提高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针对金融危机的影响,在执行工作中,注重通过放水养鱼、分期履行、债转股等方式,既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尽可能给企业“留出路”、“给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