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今年以来,宜兴法院进一步深入对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的认识,更加自觉地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勇于探索,创新实践,主动服务,能动司法,努力解决当前制约诉讼调解工作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司法水平。今年18月,该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在案件总数高位运行的情况下仍然继续提升,达63.7%,同比提高2.98个百分点。

一是进一步确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和谐司法理念。该院干警充分认识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的新情况和新任务,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树立调解优先、着重调解和能动调解理念,把熟谙民情、了解民意、消除民怨作为工作的立脚点,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企业发展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结合点,紧扣社会经济和企业发展实际,积极开展各类调解工作,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更充分地发挥司法能动职能,切实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进一步发挥诉讼调解解决纠纷、维护稳定的重要司法职能。该院干警按照案结事了的要求,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努力促成各类诉讼矛盾纠纷以缓和的方式得到解决,取得了较好成效。建国六十周年华诞将至,面对复杂多变的形势,该院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发挥司法保障职能,下大力气做好息诉服判工作。高度重视矛盾易激化案件,切实做好调解疏导工作;重点排查工作中的重点案件和重点人员;慎重处理好一些疑难复杂案件;对困难当事人,尽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彰显司法关怀;对法院无力解决或无理取闹的当事人,落实有效稳控措施,会同相关部门一起处理,最大限度落实案结事了的要求。

三是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合一的社会纠纷多元化联动解决机制。该院进一步完善了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尤其是在对涉案人数多、影响面广、矛盾易激化的群体性纠纷处理中,准确地把握案件类型和时机,从有利于解决矛盾纠纷出发,不拘形式地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力争取得及时调处纠纷的成效。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机制,通过调解窗口在人民法院的设立,促进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相互衔接,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择优选任和业务指导,多途径多方位地解决民事纠纷。进一步完善了诉调对接模式,在现有的劳动争议委托工会调解的基础上,拓宽委托调解、协助调解领域,如委托妇联、民政机关对婚姻家庭纠纷进行调解,委托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进行调解,委托司法行政机关对相邻纠纷、人身纠纷进行调解,更加充分地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了调解成果转化机制,将调解工作与司法调研工作有机结合,广泛调研,了解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掌握纠纷多发区域,掌握重点调处的纠纷类型,掌握调解成功的原因,遇到实际纠纷时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工作。通过调解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最大程度地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尤其针对目前在宏观经济环境影响下出现的劳动争议案件大幅上升、极易引发群体性纠纷的情况,该院与宜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宜兴市总工会联合建立了调、裁、诉对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是进一步提高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定纷止争的综合调解能力。该院正确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的内涵,全面加强对法官综合司法能力的培训力度。重点抓好刑事、民商事、行政等与社会和谐、经济增长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的调解,进一步提高做群众工作、疏导群众情绪、协调社会关系、有效化解纠纷的本领。一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树立司法为民思想。通过各类教育活动,引导法官充分认识到司法为民是法官履行裁判、调解职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开展调解工作时,要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多换位思考,杜绝违法调解现象,确保调解结果的公正合理。二是加强调解意识的培养。针对个别法官重判轻调的现象进行思想交流,深化对调解工作的认识。尤其是引导年轻法官克服社会经验不足、工作方法过于单一、不能有效解决矛盾的不足,强化他们的调解意识。三是加强调解技能的提高。通过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的形式全面提高审判人员的调解技能,请老同志传授调解经验,新同志发表调解体会,相互交流,相互学习,拓展调解思路,掌握审判规律,提高运用调解手段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