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积极探索非经济激励机制调动干警积极性成效明显
作者:大丰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9-09 浏览次数:582
本网盐城讯:近年来,大丰法院针对“阳光工资”实施后物质奖励机制缺失带来不利影响的现实问题,不断探索、完善非经济激励机制激发干警工作热情,有效化解案多人少矛盾,取得明显成效。截止
一、注重引导 凝聚人心
一是以氛围感染。年初研究出台《争先创优工作方案》,在明确法官年度办案任务的同时,确定院、庭长办案指标,有效发挥法院领导和中层干部带头办案的影响力和示范作用。建立综合部门法官辅助办案制度,要求综合部门法官与相关办案部门挂钩,协助、参与办案,在全院营造“尊重办案法官、服务办案法官、争当优秀法官”的良好氛围,有力激发干警的使命感。
二是以典型感化。该院以司法警察大队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十佳警队”称号为契机,在全院开展“外学陈燕萍、内学法警队”活动,邀请全国优秀女法官、靖江市人民法院江阴园区人民法庭副庭长陈燕萍来院作先进事迹报告,以先进典型教育、感化干警;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恪守公正司法、践行科学发展”主题演讲比赛,让干警畅谈思想、交流体会,以教育活动陶冶情操,激发广大干警的荣誉感。
三是以真情感动。坚持文化育人,举办各种类型的文化娱乐活动,帮助干警缓解紧张的工作压力;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主动与干警谈心交流,掌握干警的思想状况,及时帮助干警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组织干警身体健康检查、祝贺干警生日等,充分体现党组对干警的关爱,切实增强干警的归属感,调动工作积极性。
二、 深挖潜力 激励斗志
一是合理配置力量。在保证综合部门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将具有审判职称的干警尽量调整到办案部门,优先保证办案力量,满足办案需要;同时根据各办案部门的受案情况,适时地调整各部门之间的力量,优化配置现有审判资源,充实和加强审判、执行一线,激励干警勤奋工作。
二是适度调整职能。将诉讼中财产保全实施权统一归立案庭行使,将执行异议审查权从执行局分离,由审监庭负责审查,促进工作规范有序高效。成立民事纠纷速裁中心、诉讼文书送达中心,真正实行繁简分流,尽力减少法官琐碎性事务,进一步激发内部活力。
三是强化基础保障。针对近年来民事纠纷案件急剧上升的实际,为人民法庭及相关职能庭分别增聘人民陪审员兼调解员,有效缓解办案压力;改进人民法庭物质装备,增配办案用车、记录用电脑等,为提升司法能力创造条件。
三、强化考评 激发热情
一是尽显考评的科学性。按照上级法院重点考核的主要质效指标,结合本院自设指标分为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和人民法庭五类,实行百分考核,按法官年龄段分别评比;同时,为提高民事调解工作,将民事案件调撤率作为一项专项指标单独考核,按指标实绩排名,以科学的考评机制激发干警潜力。
二是坚持考评的常态性。审管办按月对各办案部门、每名法官的工作实绩进行量化考核评估,通过《审管提示》的形式及时在本院局域网予以公布;每季度组织一次考核排名,各年龄段考核积分、民事案件调撤率前两位的法官,分别作为本季度评选“法官之星”、“调解之星”候选人,以定期考评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
三是突出考评的全员性。对办案法官进行考评的同时,院政治处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及时调查了解综合部门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情况,按季组织测评活动,测评分前三位的人员,分别作为本季度“服务之星”、“管理之星”候选人,通过扩大考评范围,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
四、放大效应 鼓舞士气
一是表扬鼓励。凡被评为“法官之星”、“调解之星”、“服务之星”、“管理之星”的干警,在本院网站及办公楼大厅等显著位置分别设立专栏公布“四星”事迹,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中予以加分,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不断激发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培养提高。除安排干警参加上级法院计划培训外,鼓励在职干警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全院干警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占90%,现有研究生和法律硕士16人。组织相关业务专题辅导和技能训练活动,并与苏州大学法学院共建“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研发基地”,优先选派“四星”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促进司法能力的提升。
三是提拔发展。把全年当选“四星”累计排名情况,作为评先记功表彰的重要依据,并在干部使用上予以优先考虑。结合考核评比情况,定期组织干警轮岗交流,把一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法官调整到重要岗位,锻炼出一批精兵强将。积极争取市委支持,分批落实干警的职务职级待遇,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为优秀年轻干警搭建发展平台,激发干警奋发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