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日前,无锡惠山法院与省高院、市中院三级法院民一庭本着体恤民情、务实亲民的宗旨,不辞辛劳,经多方努力,合力化解了一起涉诉信访案件,以实际行动体现了“人民法官人民性”的司法精髓,切实维护了人民利益与社会稳定。

2004年,沈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身亡,当时经惠山区法院前洲法庭一审判决和市中院的二审调解,由肇事车主和被挂靠的某运输公司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8万元,且赔偿金已履行到位。而到了2008年,死者父亲沈某某突然以不服判决为由,向省高院申请再审,要求重新确定赔偿款,省高院指定将案件交由镇江市中院审理。经审查,镇江市中院认为该案件系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存在案件再审事由,因而裁定驳回了再审申请。沈某某并未就此作罢,再次向省高院信访。

息诉罢访工作事关稳定大局,对此省高院民一庭高度重视,并迅速作出反应。6月下旬,省高院民一庭刁海峰庭长亲自带领承办法官来到惠山法院找沈某某谈话,耐心地听取沈某某反复申诉、信访的原委,向其详尽地解释法律关系,分析其中利弊,做好情绪安抚工作。当时,沈某某被省高院领导亲自来锡做工作的精神深深打动,情绪缓和了许多。刁庭长见此情形,一方面说服当事人要依法申诉,另一方面又针对当事人反映的实际困难,要求陪同接待的无锡市中院民一庭朱竞艳庭长和惠山法院分管民事的顾铮铮副院长与相关部门沟通,认真加以解决。

朱庭长当即布署了协调方案,顾院长及惠山法院民一庭徐娜庭长随即展开了与肇事单位运输公司和沈某某所在村委的联系工作,7月初,朱庭长与顾院长、徐庭长一同冒着38度的高温,来到沈某某所在村委实地了解沈某某的家庭现状情况,并与村委调解主任一起做耐心细致的息访工作。

经了解,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的沈某原是家中唯一的劳动力,一场车祸让上有老下有小的农户大家一下子失去了精神支柱和经济来源,妻子离家,留下年迈体弱的父母和年幼的儿子需要抚养,之前的8万元赔偿款已用于还债、家用等,早无剩余。巨大的精神打击,窘迫的家庭现状使这个原本美满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陷入了困境。针对这一情况,朱庭长一行对他们家的遭遇深表同情,对沈某某夫妻真诚抚慰、耐心劝导、具体解答,使沈某某认识到其原先提出的请求并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其不再坚持原赔偿主张,而是提出适当的补偿请求。出于对遭受巨大创伤的弱势群体的人性化保护,三位女法官来到被告运输公司,向公司负责人从关怀弱势群体、为维护社会稳定承担社会责任的角度做思想工作,为原告争取赔偿以外的补偿款。公司负责人一时不能接受。但女法官们并不气馁,徐庭长冒着高温酷暑一次又一次地上门做工作,经过一个多月耐心细致的调解,公司负责人终于为法官的精神打动,认识到不论从企业形象考虑还是于社会责任,都应该配合,于是在原赔偿的基础上,又拿出了3.5万元的补偿款。当补偿款交到沈某某手上时,他不停地说,没想到三级法院的法官如此关心一个普通老百姓家的事,生活这下子总算有了着落。沈某某满怀感激之情送上锦旗“不辞劳苦,为民服务”,并由衷地表示不再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