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我国司法工作的一项政治优势。玄武法院从三方面入手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优势。

一是坚持讲政治。该院引导法官用政治的眼光分析判断多元化的社会矛盾纠纷,用政治的视角审视矛盾纠纷的社会背景和利益冲突,不断提高法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洞察力。提高法官掌握政策的水平和能力,善于运用政策手段填补法律漏洞。追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三者的统一是法治工作的最高境界,是在法治框架内的统一,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是有机统一的整体,是法律性、人民性、政治性的高度统一,是从不同的视角对审判效果和价值追求的一致认识,坚决反对将三个效果进行人为的对立和机械的孤立。

二是为大局服务。党和国家任何全局性的工作,都与司法工作有着密切关联,处理矛盾、审理案件必须置于大局中去思考,从有利于大局来判案;决不能片面强调司法所谓“独立性、被动性、间接性、中立性”的特点,决不能置身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之外,置身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之外,机械执法、就案办案。该院坚持司法适度主动,围绕区域经济发展建立司法应对工作调研制度,调研分析宏观经济形势下租赁纠纷的新情况和司法应对措施;坚持司法适度弹性,强化利益衡平和柔性司法,依法保障企业发展稳定;坚持司法适度干预,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司法适度参与,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主题,扎实开展联系企业活动,不断延伸审判职能

三是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为避免机关党建工作边缘化的倾向,该院积极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和政治优势,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并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完善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制度,努力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改进作风,院领导班子成员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干警满意度较高,被区委评为“五好班子”。该院在2005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探索建立“支部建在庭上”,所有共产党员挂牌上岗,组织生活常规化,使党组织建设逐步走上规范化道路,增强了党员党性意识和组织凝聚力,将基层党组织真正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被市委、区委、区机关工委先后5次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