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玄武法院从理念教育入手提升干警政治信仰
作者: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9-08 浏览次数:520
本网南京讯:当前从南京玄武法院法官队伍来源上看,审判骨干95%以上来自法学院校,以学院派法官为主导,法学理论基础较扎实,但同时也产生一个问题:长期象牙塔的理论灌输使他们的价值取向极易受西方法学思潮的影响,法条本位主义的根源正是新一代法官普遍缺乏大局意识、国情意识和政治意识。为提升干警的政治信仰,玄武法院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的思想为指导,认真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重点在于如何进一步增强干警大局意识、国情意识、政治意识。
一是开展国情教育,邀请专家学者到法院集中授课,帮助法官开拓政治视野、培养法官政治观念,将司法活动置于国情中去把握。通过学习使广大干警加深了对政情、社情、法情的认同感,巩固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一政情的思想认识;把握并了解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社情;理解并吸收“以和为贵”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法情”。
二是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理念指导司法实践,通过“以案析理”活动、和谐司法标准大讨论,从具体个案的处理中总结、归纳、升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使法官学会用政治的眼光把握案件审判应当遵循的规律和分析法律关系的技巧、方法,并与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相结合,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巩固司法事业的群众基础,体现社会主义司法的人民性特征,将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作为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
三是开展总结审判经验专项活动,深刻分析理念与审判的相辅相成关系、体会理念指导审判的重要价值,在实践中检验理念的正确性,从而进一步升华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
四是开展社会调查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围绕社会热点问题和司法难点问题,着手确定专题,了解民情、把握民意,提高司法服务的主动性和针对性。通过理念与实践的结合,使法官从理念的客体转变为主体,强化政治信仰,由被动的接受理念转变为自觉地以理念指导司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