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委书记陶光辉对“金湖法院荣获集体一等功”作出批示
作者:伍晓伟 发布时间:2009-09-08 浏览次数:506
本网淮安讯:日前,金湖县委举行庆功会,祝贺金湖法院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县委政法委书记杨步新宣读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省法院2008年度立功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县委书记陶光辉在《决定》上作出批示:“近年来,县法院在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望继续努力,再创佳绩,为金湖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民满意的司法保障。”院长赵文根据陶光辉书记的批示精神作了表态发言。
近年来,金湖法院坚持以“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带一流队伍、建一流法院”目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扎实推进司法审判和司法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司法审判工作中,该院按照前瞻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标准,制定了20多个配套性规定,对审判工作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监督管理,并把案件发改率、结收案比、调解率、执结率、案件投诉申诉率等关键性指标,列入院长、庭长、审执人员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激发了干警的争先创优意识,审判工作争先进、司法公正做表率、廉洁自律树标杆在全院蔚然成风,连续两年在全市法院综合考核中获得第一名。在服务大局中,该院主动围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资源优势,坚持不懈开展“五联挂”司法服务活动,即联挂乡镇,服务新农村建设,把审判工作与乡镇“大调解”机制相对接;联挂部门,服务城市化建设,把司法审判与依法治县、依法行政相对接;联挂企业,服务工业经济建设,把法律服务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相对接;联挂社区,服务社区建设,把司法服务与创建和谐社区相对接;联挂学校,服务校园建设,把司法审判与青少年维权工作相对接,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开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得到了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