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法院新招法警全部派驻基层法庭
作者:唐修军 缪大军 发布时间:2009-09-08 浏览次数:559
本网盐城讯:9月初,阜宁法院为解决人民法庭的法警配置问题,积极落实法警驻庭制度,将新招录的5名司法警察全部派驻到基层人民法庭,为人民法庭的安全保障和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打下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今年初,阜宁法院党组根据江苏省高院下发的《江苏省人民法院争创一流司法警察工作三年规划》,为解决基层人民法庭长期无法警驻庭现象和本院法警队伍人员少、年龄大、学历低的问题,多次向县委领导和组织部门争取,利用空缺编制落实了5名法警招录计划。通过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的方式,经过笔试、面试和体能测验,招录了4名本科以上学历的青年学生,另新进1名年轻的军转干部,5名新招法警的平均年龄仅为25岁,均达到了省高院示范警队的要求。
8月底在新招法警全部到位后,院党组出于严格执行司法警察驻庭制度,科学合理调配使用警力的考虑,经研究决定,将新招录的5名法警全部派往基层法庭,实行24小时驻庭,负责维护法庭秩序、安全保卫、调查送达、协助执行、信访接待等工作。为保证法警管理有章可循,院里还专门制订了《驻庭、局司法警察管理办法》、《驻庭、局司法警察工作职责》,突出解决法警“挂名”驻庭、人不到位以及协调配合不力的老大难问题,为此,法警大队还分别成立了警务保障中队和突发事件处置中队,要求相邻法庭法警在10分钟内赶到突发事件发生地,根据情况需要,大队应急中队可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通过近期的几次演练,已经基本达到了出警迅速、组织有序、操作规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