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期,中央和省提出了“对梳理的涉府案件,不得作为无财产案件程序终结,必须有效执结或达成和解协议”的明确要求。睢宁法院迅速作出反应。8月12日,法院陈英波院长将中央和省的要求及法院在清理“刘阳申请执行睢宁县邱集镇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孙洪彩申请执行睢宁县姚集镇政府民间借贷纠纷”、“睢宁县盛世达家电制冷设备中心申请执行睢宁县人民政府第二招待所买卖合同纠纷”和“睢宁县张圩乡建材二厂申请执行睢宁县姚集镇政府买卖合同纠纷”四起涉府执行积案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向县委领导作了汇报。鉴于以上四起执行案件都是省督办的涉府执行积案,也是申请执行人长期信访投诉的案件,更是影响法律尊严和法院以及政府形象的案件。县委书记王天琦听完法院汇报后,亲自挂帅,立即连线涉案政府“一把手”及相关负责人,逐一协调,强令督办,限期结清。县委书记亲自挂帅涉府执行积案,引起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足够重视,一方面主动与法院协调,一方面多措并举,多方筹措资金,迅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前三件涉府执行积案于2009年 8月 20日圆满地画上了句号。第四件执行案件也将于近日结清。一举执结以上涉府执行积案,既有效地缓解了涉府案件“执行难”的问题,也为法院执行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加速推进睢宁的“依法治县”和“民心工程”的两大建设注入了生机活力,为维护党委、政府的社会形象和法律的尊严增添了一笔浓重的色彩,赢得了当事人、政府和法院三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