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法院四项措施与县国土局共筑土地保护屏障
作者:薛绍军 丁扣萍 发布时间:2009-09-07 浏览次数:472
本网盐城讯:近日,建湖法院坚持四措并举,不断加强与国土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妥善协调土地行政争议,支持国土部门依法惩治违法用地行为。7月份以来,该院已成功处理因违法用地引发的6起土地行政争议。
一是源头防范力保红线。针对县城附近的近湖、建阳、颜单等乡镇少数村委会违法占用耕地的现状,该院行政庭审判人员与县国土局工作人员多次深入一线,广泛宣传违法占用耕地的危害性、违法性和可能受到的法律制裁,强化其自觉保护耕地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遏制违法用地行为。在法制宣传后,建阳镇和近湖镇有两村委会打消了违法用地的念头。
二是诉前沟通释法引导。为防止违法建设结果加重、相对人损失或社会危害性加大,该院把释法疏导工作前移,对县国土局申请执行的责令停工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等行政决定,立案受理前即主动与相对人沟通,积极开展思想疏通和辩法析理工作,努力化解纷争,引导相对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主动停止违法占地行为。
三是依法审查快速裁定。对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责令停工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行政决定,经诉前沟通协调不停止违法行为的,该院依法受理,公开听证,规范审查。同时,认真把握案件审查裁决的时效关,对违法用地事实清楚、处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的行政决定,在做好相对人教育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的同时,快速裁定,及时制止违法建设行为,防止违法结果加重。
四是果断执行震慑违法。该院对作出准予强制执行裁定后即时停止违法建设的单位或个人,暂缓执行;对接到强制执行裁定书后不听劝阻,仍继续实施违法建设行为的,果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依法拆除违法建设,责令退还土地;对经反复明理释法仍继续施工的单位或个人及干扰执行人员,根据情节,依法适用相应的司法强制措施,以震慑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