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宿迁讯:宿城区法院把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狠抓廉政制度建设做为干部队伍廉政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该院下大力气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

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把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人才推荐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2008年有六名同志通过公开选拔走上中层干部岗位。

二是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建立民主监督小组工作制度、廉政监督员工作制度、政务活动公开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党组各项决策实施党内党外监督相结合,使法院各项工作都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三是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按照区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院长与党组成员签定党风廉政责任书,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的中层领导签定党风廉政责任书。早在2006年初,该院就实施党风廉政保证金制度,将此作为年底评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对年度内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干警,除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外,还将扣发相应的廉政保证金。

四是实现“阳光下管理”,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设立举报监督接待室和举报监督电话,并聘请1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为该院廉政监督员,明确监督范围落实监督职责,定期召开廉政监督座谈会,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院视察指导工作,听取和了解社会各界对法院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是不定期回访案件当事人,征求他们对法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上半年下发征求意见函100份,回访当事人62人次。

六是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作用,把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结合起来,把廉政教育与文化教育融合起来,建立健全“四不为”的制度体系,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和履行对全社会的承诺。

七是加大对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对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瞒报,不护短,彻底解决办“关系案”、“人情案”,“吃、拿、卡、要、报”等违纪问题。

今年以来,该院共接待群众来信34件,来访9人次,回访当事人62人次,使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树立了人民法院良好的执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