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

我叫梁兴禅,今年33岁,是一名侗族妇女,家住贵州省石阡县龙塘镇兴丰村龙中组。因为丈夫不幸出了车祸受伤,我在异乡打起了索赔官司。在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张国林副院长和李克才法官的热情帮助下,我这个举目无亲的一个弱女子拿到了赔偿款。在这里,我要深深地感谢帮助我的李克才法官。

20071023,我丈夫在连云港市灌南县境内突遭车祸,被杨某驾驶的轿车撞致颅骨骨折,经鉴定构成二级伤残。但由于无良肇事车主外逃,除了交强险外,保险公司对第三者责任险不予理赔。虽然官司在灌南法院胜诉,但还面临着拿不到赔偿款的困境。因肇事者户籍所在地和承保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在响水,在好心人的指点下,我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到响水法院,打算行使代位权起诉该保险公司。

官司能不能立案,能不能打赢,能不能拿到赔偿款,我心里也没有数。在响水县小尖镇工会高慧云主席的指引下,我找到了该院民二庭庭长李克才。李庭长热情接待了我,得知我无钱交纳诉讼费时,他主动向分管张院长汇报,张院长表示,人民法院绝对会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了官司,并当即指示立案庭,迅速帮助我办理了免交诉讼费手续,立上了案。

2009619,响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接待我的李庭长就是主审法官。庭审中,被告保险公司虽然承认肇事车辆已交足了第三者责任保险费,事故也是发生保险有效期限内,但其又以机动车买卖时未到保险公司办理批注手续而拒赔。说句心里话,作为远离家乡的少数民族妇女,举目无亲,丈夫又突遭横祸,家徒四壁,连看病的钱都没有,特别担心保险公司就在响水,响水法院审理会不会偏袒当地保险公司。然而,事实打消了我的顾虑。李庭长在开庭后大概不到10天时间,就打电话给我,说我的赔偿款到位了。我又惊又喜,通过了解,原来李庭长在开庭前后,多次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从法理到情理,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把复杂的法律关系简单化,最终说服保险公司本着以人为本原则,破例同意赔偿8.5万元。从起诉到达成调解协议,仅仅一个月时间。

回想这一切,我感到一切好象都是发生在梦里。我不识字,身无分文,竟然在异地他乡打赢了官司,拿到了赔偿款,我内心百感交集。千言万语归为一句话:“响水法官真好!”。(梁兴禅口述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小尖镇镇政府   贺龙国整理)

 

 

 

贵州省石阡县龙塘镇兴丰村龙中组  梁兴禅 

00九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