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构建网络 提升效能

宝应构建调解工作新格局

 

    本报讯  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把调解作为化解纷争、促进和谐的重要手段,通过拓展诉讼调解“两项机制”,搭建诉调对接“两座平台”,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型的调解工作新格局。截至目前,该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5.73%,同比上升9.1%

   拓展诉讼调解“两项机制”。一是推行全程调解机制,该院将调解置于诉讼过程每一阶段和每个环节之首,作为办案人员开展工作的必经程序。在送达法律文书时进行“送达调”;被告答辩时进行“答辩调”;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后进行“即时调”;庭审阶段进行“庭审调”;发挥双方委托代理人作用,促使当事人庭外和解,进行“庭外调”;宣判结果送达前,应一方当事人请求进行“庭后调”。通过全程调解,实现立案阶段分流一批、准备阶段终结一批、庭审阶段化解一批、宣判之后平息一批的效果。二是拓宽调解适用领域,把民事调解推而广之,积极探索和推进立案调解、刑事自诉案件和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行政诉讼协调、执行案件和解的新方式,做到凡依法可采取调解方式的,都尽可能通过调解予以解决。今年18月,该院立案调解案件136件,占全院调结案件的9.6%;通过加强案外协调,行政诉讼案件撤诉率达83.33%;大量经由调解结案的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审理阶段即得到兑现,兑现率达90.8%,使执行压力得到有效缓解。

   搭建诉调对接“两座平台”。一是设置人民调解工作室。今年2月,该院通过与县司法局、县消协等部门密切协作,在民事审判庭和人民法庭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了诉讼程序和人民调解在法院内部的有效衔接。工作流程上,设置了诉前劝导、诉内委托、诉中协助、诉后反馈四道程序。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立案庭及承办业务庭在案件受理前、受理后、庭审前以及审理过程中,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均可将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或邀请人民调解员协助调解。目前,该院聘请的特邀人民调解员达120名,通过人民调解工作室调结案件127件,占全院调结案件总数的9.03%。二是构建巡回审判网络。宝应县是个农业大县,一些村庄地处偏僻、交通不便,该院在全县16镇设置了12个巡回审判点,构建起覆盖全县的巡回审判网络。同时加强巡回审判制度建设,建立了定期巡回机制,明确要求各审判庭每月至少前往巡回审判点开展两次以上巡回审判活动。建立了量化考核机制,将巡回审理工作纳入部门审判业绩考核,对未完成巡回审判任务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该院现已巡回审理案件126件,现场调结案件108件,有效减轻了农村当事人讼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闻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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