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泉山法院分析裁判文书存在问题并提出对策
作者:赵克 发布时间:2009-09-04 浏览次数:1382
为了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分别于7月底和8月底对全院的裁判文书进行了两次专项检查,通过自查、互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对错字、掉字、错引、漏引法律条文、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裁判说理等方面进行评议,发现存在一些不规范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在检查中,发现裁判文书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裁判文书不说理或说理不充分;对细节关注不够,有些文书存在错字、掉字、错引、漏引法律条文等错误;对证据及认定事实缺乏必要的分析;文字表述能力较差,语言上有瑕疵;法律文书格式不规范、不统一。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通过专题分析发现,一是少数干警业务素质不高,在制作裁判文书时,不能较好的运用法学理论阐述所审理的案件,文书说理不足,针对性不强,法律引用不慎密、不具体;二是个人敬业精神不够,工作责任心不强,文书制作马虎从事,粗枝大叶;三是思想认识不足,不能深刻认识到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树立公正司法形象,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载体,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需要,也是增强人民法院司法能力的必然要求。
为此,泉山法院审判委员会经研究,提出了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的四项应对措施:
一是要切实提高认识,确保文书质量。裁判文书质量高低,对于增强人民法院办案严肃性,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人民法院形象具有重要意义,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审限意识,提高办案效率,杜绝案件久拖不决,充分认识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的重要意义,把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努力提高文书质量。
二是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各业务庭每周要开展一次业务理论学习交流,经常性的开展疑难案件、新型案件、提高制作裁判文书技能等审判实务探讨活动,掌握最新法学理论,优化知识结构,着力提高审判技能,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
三是要增强责任意识,层层负责把关。努力提高司法效率,杜绝超审限案件发生。进一步完善裁判文书的管理制度,完善制作流程,主审法官为第一责任人,庭长具有审核责任,分管院长具有审签责任,主审人及内勤在文书印发前有有义务认真校核,避免裁判文书出现瑕疵。
四是要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进行考核。对于审监庭评查出的不合格案件、超审限案件,裁判文书出现瑕疵的,除通报批评、扣分、给予一定经济处罚外,年终作为目标考评内容重点考核。定期举行优秀裁判文书的评比交流活动,以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减少手写填充式裁判文书的数量,统一文书装订、制作的形式要求,将文书字体、字号、纸张大小、页面设置等要求都制定出一个统一的标准,使每一份发出的文书都美观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