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日前,张家港市法院行政审判庭通过强化释明协调引导职能,妥善化解四起行政拆迁争议,既解决了拆迁户的实际问题,又保障了该市旧城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今年7月,张家港市法院收到振丰新村顾某等四户居民的行政诉状,要求撤销市建设局的拆迁裁决。据了解,顾某所住的居民楼因为旧城改造项目需要拆迁,因为四户居民未按时拆迁影响了项目的进展,而顾某等提起行政诉讼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安置和补偿。该院行政庭接到诉状后不是简单立案了事,而是从城市建设的大局出发,及时向顾某等人宣传旧城改造的拆迁政策,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并积极与相关部门会商具体解决方案,消除拆迁户的后顾之忧,赢得了其中两拆迁户的信任,两户均撤回了行政诉状。对立案受理的另两起案件,该院进一步加大教育疏导力度,及时制止了当事人的过激行为,同时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对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依法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案件判决后,两拆迁户虽然对我院的判决不持异议,但由于其具体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请求法院出面协调。为了避免当事人采取不当行为拖延拆迁工作的推进,彻底化解拆迁争议,该院又与拆迁部门进行了沟通,帮助两拆迁户解决安置补偿事宜,并促成两被拆迁户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从而保证了旧城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得到了建设局和拆迁部门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