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静静的西塘河上,其他的运输船都在为生计辛勤忙碌着,只见有一只小铁壳船与其他船只不太一样,它将自己的船舱包裹得十分严实,里面不时传来吵闹声,船头上的人时还不时四处张望。原来这并不是一支运输船,它的真实面目竟是一个赌场。日前,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船上开赌场的案件,被告人赵某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沆瀣一气开赌档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赵某系建湖县人,原本在南京打工,后来觉得挣的不多,便回到建湖。2009年春节期间,赵某在赌桌上认识了周某。两人一见如故,于是谈到合伙做生意。然而,两人均属“三无”人员,即无资金、无手艺、无业务渠道。诸多计划被否决之后,两人决定还是应当扬长避短,充分挖掘自身的“潜力”,即熟悉赌博业这一“专业优势”,合伙开个赌场肯定会赚大钱。考虑到警方对赌博的打击力度,两人均认为,开普通赌场风险太大,很容易被抓住,苦思冥想之后,周某提出自己有一只铁船,可以利用它在水上开个赌场,肯定会万无一失。二人击掌通过了这个“完美”计划。

管理有序生意好

心动不如行动。赵周二人迅速按照原定计划,开始对船只进行简单装修,使其符合赌船的基本要求。与此同时,他们坚信一个好汉三个帮,于是联系了几个平常关系不错的“同志”,共同参与经营和管理。35,赌船正式开张,赵某等人也在期待着财富滚滚来。事后经赵某供述,赌船上主要是以“筒子杠”方式进行赌博,按“庄家”每赢1000元“抽头”100元的比例从中渔利,营业时间基本固定在中午和晚上。因为这两个时间段,河面上船只较少,不易被发觉。另外,他们也为赌场设计了一整套“成熟”的管理模式,工作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联系赌博人员、负责接送、配备对讲机“望风”,这些都有专人负责。其中,赵某主要负责维持赌船上的秩序,并收取那10%抽头钱。经查,赵某等人先后共组织他人赌博5次,每次均有数十名参赌人员,从中共渔利计21000余元。

开业不久全落网

318,经群众举报,建湖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重拳出击,一举将这一水上赌窝彻底端掉。案发当天,赵某恰巧有事,不在船上而“幸免遇难”。然而,赵某听到其他同伙均已落网,警方也正在查找自己,惶惶不可终日,在四外躲避以后,终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自此,这一水上赌场在经营了数十天之后,不但被彻底打掉,而且涉案人员全部被抓获。建湖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以营利为目的,与他人共同开设赌场,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被告人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其行为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随着庄严法槌的一声落下,赵某也终于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快速发财致富的美梦也随之破灭。